※ 引述《tiffanycute (HI大家好)》之銘言:
: 獨家/柯文哲驚傳遭監聽 致電李鴻源內容外洩
: 三立新聞
: 記者李品誼、李政道/台北報導
: 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驚傳遭到監聽!上個月柯文哲打電話給李鴻源,要跟他請
: 教有關社會住宅相關問題,約定時間要拜訪;沒想到兩人講完電話,李鴻源立刻接到金溥
: 聰的電話,質問他,為什麼要跟柯文哲見面,這才驚覺自己可能被監聽。柯文哲對此表示
: ,現在講電話,都避免談到選舉的事情。
: 柯文哲親身體驗,希望找出讓花博起死回生的解決之道,了解台北市政,當然也向專家請
: 益。借重李鴻源在社會住宅、都更方面專長,柯文哲前去請益,兩人約在財經媒體人開的
憲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旨在確保人民就通訊之有無、對象、時間、方式及內容等事項,有不受國家及他人任意侵
擾之權利。國家採取限制手段時,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
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方符憲法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
憲法? 我呸!!
憲法的位階恐怕還在黨證之下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