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怕被投訴 竟執法過當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孟慶慈/綜合報導〕花蓮發生一起單純的停車糾紛,73歲阿嬤回
一句台語「我呷凊飯(台語冷飯、剩飯的意思)等你」,警方竟將她和兒媳3人以現行犯
身分留滯警所8小時,連接獲投訴前去採訪的電視台吳姓記者到場後說了句「我他媽的這
樣也有事!」同樣被警帶走扣留8小時,警方被批濫權執法過當,實在離譜!
停車糾紛 婆媳被當現行犯
花蓮市王姓女子7日下午因傅姓鄰居停車佔到門口,找里長協調,雙方意見不合發生口角
,傅男報警告王女及其婆婆強制罪,王女婆婆回一句「我呷凊飯等你」(台語指,你要做
什麼事,我隨時奉陪;老婦此意指我不怕你,等你來告),又遭傅男加告恐嚇罪,王女先
生王男隨後趕到場質問傅男「你嘜安怎?」(台語:你要怎樣?)傅男再告王男恐嚇罪,
連同一名趕來採訪的吳姓記者隨口說「我他媽的這樣也有事,太扯了!」也被傅男告公然
侮辱,4人全遭警方以現行犯扣押8小時,王男昨指控「警察太濫權了!」
王男昨上午到被留滯的中華派出所前控訴,母親說的「我呷凊飯等你」何來恐嚇意圖?兩
家車輛一前一後停車,對方明明就可以直接開走,怎麼會變成他妻子觸犯強制罪?對方手
持攝影機向警方嗆說「若不以現行犯逮人,就投訴警政署」,現場警員竟遵照辦理。
「你嘜安怎?」聲援妻母也被捕
他到場質問傅男「你嘜安怎?」傅男還加告他恐嚇,隨後趕到的記者認為事情離譜,隨口
說「我他媽的…」,也被告公然侮辱,警員還強制妻、母上警車,讓母親覺得很丟臉,「
活70多歲,沒做過壞事,竟被押上警車」。
「我他媽的…」記者一併拘留
王男說,「從下午2點半被押回派出所,等到4點多傅男才到派出所作筆錄」,連同記者4
人一直被留到深夜10點多,檢察官指示此案沒有現行犯問題,只要函送即可,他們才得以
離開派出所,「這太誇張了!」
檢指示函送即可 警才放人
花蓮縣記者協會昨提出嚴正聲明,委託法律顧問律師簡燦賢說,4人在現場既沒有武器也
沒有立即性危險,警方竟礙於提告人威嚇,就依現行犯強制帶回派出所詢問,並留置超過
8小時,明顯失當。
簡燦賢並認為,恐嚇的言詞內容,要從發言的前言後語來看,「我呷凊飯等你」、「你嘜
安怎?」並沒有恐嚇意味。「我他媽的」也只是單純的語助詞,沒有侮辱他人的意思。民
眾若遭警員違法逮捕,可向警方提告私刑拘禁。
花蓮警分局長江東成昨出面道歉說,「執法有瑕疵,向家屬致歉」,會對基層警員再教育
,並懲處失職人員。記者昨前往傅男所經營的店家,鐵門拉下並沒有開門,無法得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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