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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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由律師林峰正、作家林世煜、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等人發起的「公民組合」新政團,向
內政部登記為社團法人,曾兩度被內政部要求需冠上「中華民國」或「台灣」等所屬行政
區回函指正,「公民組合」堅持名稱一字未改,第三次送件終獲核准成立;「公民組合」
昨天表示,內政部終於「同意辦理」。
林義雄催生不任職
公民組合新政團是由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於幕後催生,公民組合多位發起人日前已與林義
雄會面;不過,公民組合發起人林峰正說,林義雄雖關心公民組合的未來發展,但未來不
會擔任公民組合的任何職務。
公民組合昨在臉書上貼出內政部終於「同意辦理」的回函,表明接下來將有兩次的籌備會
議,以及公告招募會員,並預計在九月至十月擇定一個週末下午召開成立大會。對於公民
組合申請成立過程曾遭內政部刁難,林峰正曾質疑內政部故意拖延申請程序,但內政部澄
清只是做上述建議。
內政部盼敘明任務
內政部這次回函,仍建請公民組合具體敘明任務,林峰正則說,憲法既然保障人民的結社
權,除非能指出他們違法,否則不應做此要求,他認為內政部這種做法沒必要、無聊!
公民組合未來將召開成立大會,並推選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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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94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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