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否認濫用愛心 滯韓早產兒父:會慢慢還錢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07-11 18:01:58
房子是一萬元租的, 名車是朋友的, 月薪四萬元,
這應該還構不成有錢人的標準, 否則台灣一堆人都是有錢人了.
只能說這對夫婦喜愛及時享樂, 不願存錢, 碰到危急自然無法自行解決.
剛好又在外國, 又遇上善人明星, 所以解除了危機.
重點在於身為愛享樂的月光族遇到緊急危機時, 尋求外援有無道德爭議?
慈善之舉會因對方是愛享樂的月光族, 就不該伸出援手嗎?
只能說在求援與救援的那一刻, 沒有對錯, 剩下的只能事後被爆料與檢討.
不過, 這對夫婦勢必會受大眾監督, 他們應會想辦法還錢吧.
這樣的經歷, 應會讓他們的生活模式有所改變.
不管如何, 至少一個孩子救下來了, 李英愛也讓人間更溫暖了.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7-11 18:03:00
之前有文章說這個爸爸是大公司的處長..媽媽也有工作..處長薪水一個月才四萬?.. 台灣真的很慘ㄟ..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07-11 18:04:00
每個文章都是聽說…如果是處長…他的部下不會來ptt報料嗎
作者: newPipe (Ronaldo7)   2014-07-11 18:04:00
孩子無罪 該救可是也該譴責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4-07-11 18:05:00
之前新聞說參與慈濟也開始茹素,跟之前生活比較應該也是懲罰……可惜他們應該只是裝樣子。訪問有自稱從事生命事業……醫院藥廠消防都沒人那麼隱晦跟生命有關剩下……葬儀社?
作者: datomato (大托瑪朵)   2014-07-11 18:15:00
以他們不經思考就去韓國玩的特質 我相信他們是賺多少花多少 很難存錢...那些奢侈品(手機、電腦)不存錢拮据幾個月是就買得起沒錯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7-11 18:22:00
之前有網友打出公司名稱,是殯葬禮儀及生前契約相關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07-11 18:26:00
如果他是處長 除非他真的很顧人怨 不然哪會出來報料一般的工作倫理是不會報
作者: mchotwill   2014-07-11 18:27:00
護航文 噓
作者: rcat2010 (發呆中的喵)   2014-07-11 18:42:00
房子一萬元租 租在哪裡...好便宜阿 =_=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4-07-11 18:57:00
能參加扶輪社會差到哪邊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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