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狗鍊好vs.小孩綁好 遛狗嚇到小孩挨巴掌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7-13 01:05:46
: 噓 capazek:保護小孩阿,自己的孩子被當成狗,呼他兩巴掌剛好而已 07/13 00:26
: 噓 miniric:給你一點教訓先 07/13 00:27
: → demonOoO:有些女人真的會以為你身為男人看你敢動手嗎而嗆聲 07/13 00:27
: 噓 horizonless:那女的自己犯X 被打活該 爽^^ 07/13 00:27
: 噓 dderfken:阿就欠教訓 07/13 00:27
: 噓 leolin318:把人當狗欠打,愛狗歸愛狗,要把人跟狗比?護子尊嚴讚! 07/13 00:32
: 噓 hung524:神經病 有要娶你嗎 07/13 00:32
: → dderfken:阿就女權阿 07/13 00:32
: → demonOoO:會不會太極端女性主義 搞得男人就是要侍奉女性是嗎 車夫? 07/13 00:33
: → demonOoO:有時候 女人嘴賤 真的是比甚麼毒藥都還要毒。 07/13 00:33
: → leolin318:我家有狗籠,要不要把你子女關好?還是去叫你爸把你關好? 07/13 00:34
: 噓 v1020304:把自己小孩綁好這種垃圾話只要是父母都會爆氣好嗎 07/13 00:34
: 噓 U9234030:笑死了 言語暴力就不是暴力嗎 動嘴高尚 動手就髒? 07/13 00:34
: 推 e1q3z9c7:這裡是仇女仇狗板,很可惜的文明並不需要被在意 07/13 00:34
從那麼多人覺得那男的打得好就知道八卦板平均水準真的不高,但這也不是第一天了。
法治社會,你如果覺得被人污辱了,就錄音存證準備提告。
因為聽別人講話不爽所以打人?這跟八嘎炯有什麼兩樣。
至於要保護小孩,這太容易了,去把那隻狗打殘就好了。
會造成小孩危險的是狗,就處理狗。了不起賠錢。
賠些錢教會一個三寶如何管理她的畜牲,想想也滿划算的。
不要說我仇狗啊,我還滿喜歡那些懂得在人類社會生存的狗。
作者: iqeyuuri (ゆうり)   2014-07-13 01:10:00
689認證完畢
作者: EeePC901 (易學、易玩、易攜帶)   2014-07-13 01:11:00
支持你的想法 萬一遇到獒犬怎辦
作者: nnnn7615 (豈几豈几)   2014-07-13 01:13:00
從佔領立法院之後 法治就變成民治了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4-07-13 01:13:00
出來混的,遲早要還的。
作者: blueicewing (ξ."*~ 殺 ~*".ξ)   2014-07-13 01:14:00
當法只為特定人 民制又如何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1:16:00
恩 打人打下去就像是沒收工就罵髒話一樣
作者: robrob99 (梁龍)   2014-07-13 01:18:00
被打活該 =\= 打人正確 就像 貪心被騙活該 =\= 騙人正確
作者: jehow (疑)   2014-07-13 01:19:00
有理就可以揍人 馬路大概會成格鬥場 這新聞不過歧視女人罷了
作者: EeePC901 (易學、易玩、易攜帶)   2014-07-13 01:19:00
就是有神人可以解釋成等號@@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4-07-13 01:20:00
那怎辦,連警察都歧視她了....她說警察叫她自己找出對方.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14-07-13 01:21:00
你甚麼時候產生八卦版不是充斥一堆八家炯的錯覺本來就是一堆八家炯 只是大學躺著就考上 所以通通洗白了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1:22:00
"嘴賤被打活該自找" 並不等於 "打人就是正確".....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4-07-13 01:22:00
法治社會為什麼不能打人?明明有法律制裁
作者: talent90   2014-07-13 01:23:00
同意原PO,但現行的法律展現,讓人覺得正義不足。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1:23:00
所以以後大家彼此都來嘴賤一下嗎? 這甚麼社會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4-07-13 01:24:00
法律永遠不會100%展現,而且法律永遠不會完備和帶來正義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7-13 01:24:00
當你覺得法制可以隨意違反的話 也就認同政黨可以隨便違法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1:24:00
嘴賤也可以告的好嗎? 你沒看LOL版告來告去?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1:24:00
自己修養不好 嘴巴不修口德 被修養更差的人打 這不是自找
作者: asdiii (好想飛)   2014-07-13 01:24:00
樓上的D大的嘴賤活該本質就是說他打那女的是正確的你邏輯課有好好上課嗎?
作者: mgjosr (該用戶已被刪除)   2014-07-13 01:25:00
有人會不打人的嗎?那一定不是人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7-13 01:25:00
你錯了 不打人直接提告的一堆 不是每個人都那麼衝動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1:26:00
我的邏輯是 那男人氣度修養糟 那女人口德修養糟
作者: robrob99 (梁龍)   2014-07-13 01:26:00
人畢竟不可能是純粹的理性判斷 挑釁導致激怒對方 是可以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1:27:00
講實際點的 這個上法院你覺得法官會怎麼判?
作者: robrob99 (梁龍)   2014-07-13 01:27:00
避免的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1:27:00
口德糟的人不管理好自己的狗與嘴 被品性糟的人打 自找的!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7-13 01:27:00
覺得私刑有爭議不好去法院啊,啊不是很講求法律途徑解決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1:28:00
你今天修養夠 嘴巴不要隨便汙辱他人家庭 會無端被人打嗎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7-13 01:28:00
私刑一定要被唾棄 跟 逞罰 今天你不處置他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7-13 01:28:00
一樣邏輯可以反套回去吧,推被打活該=\=打人正確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4-07-13 01:29:00
就跟跑去嗆人家馬子睡起來怎樣結果被烙人圍毆一樣wwwwww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7-13 01:29:00
到時候有爭議 大家都來私刑 不就好棒棒?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4-07-13 01:29:00
to F 講實際的,她要找得出那個人,對方還要肯承認才行 = =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1:29:00
因為嘴賤比甚麼毒藥都毒 刺到哪個氣度差的人你無法預料!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1:29:00
這打人的搞不好上法院要付出的還更多...有影片...
作者: asdiii (好想飛)   2014-07-13 01:31:00
D大意思是預告說我會被人打嗎? 討論事情講到我會被人打你的邏輯跟氣度我真的見識到了
作者: talent90   2014-07-13 01:32:00
D大是說嘴賤的吧...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4-07-13 01:33:00
影片模糊不清,她也被轟到撤掉了.警察看影片卻要她自己找人.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4-07-13 01:33:00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自己拉__賤的椅子坐的wwwww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1:33:00
asdiii你的閱讀能力................................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1:34:00
可是如果找到人 這影片根本是鐵證如山想不承認都難
作者: asdiii (好想飛)   2014-07-13 01:34:00
今天那女的嘴賤你不爽告他自有法官判斷,不是你可以就地制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4-07-13 01:34:00
不知道她有沒有驗傷?這種小事法院通常都輕判要求兩造和解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1:34:00
影片後段很清楚 女子有刻意把角度調整到拍到男子跟妻子
作者: BILLYBOY (BILLYBOY)   2014-07-13 01:34:00
ok的 偶一秒鐘幾十萬上下 等著收偶的律師信這樣 ㄎㄎㄎ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1:35:00
和解也是雙方有意願的情況下才能和不適法官能強迫的吧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4-07-13 01:36:00
她如果沒有真的受甚麼傷,民事賠償也不可能太多。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1:36:00
這要看律師的能耐了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4-07-13 01:37:00
至於傷害罪,範圍很寬的,最輕的罰鍰1000就結案法官要你和解你堅持不肯,惹毛法官之後判決也不會對你有利這些都是很現實的問題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1:39:00
反正看後續吧= =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4-07-13 01:40:00
我還是想提醒,法律只在他能伸張的地方有效.....所以騎機車要貼在砂石車旁邊,或者女生硬要挑釁陌生男子...受害方行為合法是一回事,但是現實情況又是另一回事了在真實世界中應該要學會保護自己和風險控管 ~"~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4-07-13 01:43:00
會有法院認證的被打活該嗎?Σ( ̄□ ̄;)
作者: U9234030 (宅宅)   2014-07-13 01:44:00
一堆人說告回去 我倒想想說告回去的誰會隨身帶錄音筆阿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7-13 01:47:00
我會 我出門都會帶錄音筆+手機錄影現在這個社會需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權益
作者: U9234030 (宅宅)   2014-07-13 01:50:00
這我做不來.....太累 沒有千日防賊的 囧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7-13 01:58:00
這世道瘋子很多 不保護自己 小心啞巴吃黃蓮
作者: DJY (1080P)   2014-07-13 02:00:00
為自己的孩子守護一點尊嚴臭了嗎 難道要吞下去?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7-13 02:01:00
這種狀況會不爽正常 若想報復可以罵回去一個罵人一個打人好幾巴掌 就算是報復也不符合以牙還牙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2:02:00
私刑是有錢有勢的人才能做的今天兩邊性別換過來 男的罵女的 女的難道打的過男的嗎?
作者: Goba   2014-07-13 02:05:00
完全同意這篇 但看來看去都是支持揍人的一方 有點傻眼所以鄉民邏輯是 路上肩膀擦撞到流氓 被打活該 誰叫你要撞人不過真的發生這種事 鄉民又會站在另一方了吧 毫無邏輯可言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2:08:00
擦撞到流氓肩膀 我會誠心道歉 不會嗆"你眼睛不會看路阿"當你嗆對方 你媽把你眼睛生在屁眼阿 被打真的活該白目阿這麼基本態度的邏輯問題為何就是有人不懂呢跟遇到什麼人 甚麼性別無關 是妳自己的口德修養問題
作者: U9234030 (宅宅)   2014-07-13 02:12:00
就很簡單的 打人有錯 被打得人自找...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2:12:00
今天路上一堆流氓也是講話不乾淨 怎麼就沒人去處理一下?為什麼? 因為打不過嘛 這邏輯懂了嗎?
作者: j20801 (#9)   2014-07-13 02:13:00
呼巴掌可能賠得比把狗打死少吧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2:14:00
人家講話不乾不淨 是他修養不好 他得罪了你也?口德修養是妳自己的事 他修養不好以後造孽禍從口出他的事人家在路上聊天罵三字經 你跑去罵他 "你罵甚麼三字經"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2:15:00
我只是想說今天這個被壓著打得如果換成一個左青龍右白虎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2:15:00
是妳白目 還是他白目?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2:16:00
的 結果大概就不一樣w這個爸爸如果也感上去扁他 我會給他拍拍手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2:16:00
那你怎不說 今天女子遇到的是左青龍右白虎 她敢嗆嗎?如果爸爸扁的是左青龍右白虎 你拍手 證明妳是對人不對事因為今天被打的是弱女子 所以妳同情 同情並不等於合情問題的癥結在於雙方行為都有錯 而不是身分或性別
作者: fish005 (Fish)   2014-07-13 02:18:00
狗很無辜,不要打狗,飼主說錯話被打就....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14-07-13 02:19:00
一個賤嘴且狗沒管好 一個賤手且動手K人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2:19:00
恩 對阿0.0
作者: hottie520   2014-07-13 02:36:00
蠻同意D大的觀點
作者: forever23   2014-07-13 02:38:00
我只同意一個嘴賤一個手賤 其他就w
作者: qoosocool (AllenLee)   2014-07-13 03:08:00
狗狗不就是主人教的嗎? 當然是打主人 打狗理論 是純粹想逃避傷害罪而已吧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4-07-13 05:27:00
看完影片心得 嘴賤哪比得過酸民 遇到酸民那男的會崩潰吧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07-13 07:23:00
就說打狗比打人划算多了 ZZZzzz被告還可基於小孩有被攻擊的風險來辯解
作者: feliz5566 (快樂56)   2014-07-13 07:27:00
反正被告也不是酸民死女人被打就是爽
作者: regeirk ( )   2014-07-13 07:36:00
半斤八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