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體罰是落後的思想嗎?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4-07-15 16:06:16
※ 引述《yesnogod (是的 無神)》之銘言:
: 其實本來就是該這樣作
: 只是 學生離開教室後,就是學校的訓導或輔導人員
: 要接手,而不是放牛吃草。
說得好!
看看精美的訓導、輔導人力,夠不夠這樣玩?
: 所以根本沒有剝奪受教權的問題,是更換教育方式。
確定有弄懂「受教權」?
這節是體育課,小明拿球朝著女生臉上丟,請 (如上) 訓導或輔導人員「更換教育方式」
你不能「剝奪」小明上體育課的「權力」
所以哩,你看看要準備多少「更換教育方式」的人力?
當然,不這樣搞也可以
請先鬆綁這些有的沒有的
: 問題就是學校的訓導或輔導人員,懶的處理
: 就會施加壓力給老師,然後老師懶的承受這些壓力
: 就會放棄這個方法。
:  
所以,懶惰的是「訓導或輔導人員」,對嗎?
(很多學校,訓導,好像比導師更難找到人擔任)
:   其實禁止體罰之後,就是法律授權學校制定輔導學生的方法
:   本來就是走這種模式,但是因為懶,所以老師喜歡喊零體罰沒有配套
:   因為一切都需要自己來,沒有現成的可用,在加上所有行政人員懶的承擔
:   就變成這個樣子了。
你誤解了偉大的教育行政最高機關
是有從上而下寫出一整套的「零體罰」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譬如:可以罰站,但是不能超過10分鐘 (當然,也沒規定站姿)
:   一切就是只是因為懶惰而已。
:  
:   要等到人民不懶,要求立法規範之後,一切才有機會走回正軌
:   
補個八卦:
法國,國民教育階段是有留級的 (而且留級比例還不低)
美國,在學校行為不當 (例:欺負同學),會被學校要求不得到校
(兒童不得獨處,所以父母須請假或請保母)
台灣版的配套,看起來弱了些
場景:
老師:罰站,9分鐘
學生:沒在怕啦! (站三七步,順便聊天;這句話不能當作處罰依據,他也沒有說錯)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4-07-15 16:06:00
心得文沒☰ ☱ ☲ ☳ ☴ ☵ ☶ ☷
作者: icar   2014-07-15 17:41:00
美國的方法不錯,台灣就是缺家庭教育這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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