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本報訊〕新加坡同性伴侶林明釧及朱文良,日前為呼籲新加坡政府,取消禁止男性之間
發生性關係的第377A條法例,倆人因此一狀告上當地最高法院。對此,當地最高法院今展
開為期2天的聆訊。
據香港《東方日報》報導,林明釧及朱文良的代理律師表示,377A條法例已有76年歷史,
因內容有歧視男同性戀者,並違反憲法中所有新加坡人獲得公平保護的原則,因此倆人主
張呼籲,新加坡政府應立即取消該法例。
新加坡政府對此則回應,當局自1990年後,已不再積極執行第377A條,後又稱當地民眾大
多支持目前的法律。
3.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054831
4.備註:
原來新加坡有這麼好的法律阿!!!!
千萬不能廢止 要挺住阿
也希望台灣政府能引進這麼好的法律
如果少了男男性行為
近3年愛滋通報人數就可以驟降8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