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蘭嶼爭議小7 竟然是違建

作者: ovas4729 (無所事事)   2014-07-16 19:48:14
【獨家踢爆】蘭嶼爭議小7 竟然是違建
不論是本島或蘭嶼,藝文界或演藝圈都為蘭嶼該不該有24小時便利超商小7而爭論時,民
眾爆料:「什麼我們蘭嶼人要不要小7,小7根本違建,違建就要拆!」
民眾表示,小7是外地人與蘭嶼當地人合資,再由蘭嶼人出地所建,「但是蘭嶼很多地都
是保留地又沒設定,許多建築物都有問題,這間小7一定也有問題!」記者查訪後,台東
縣府表示:「的確不能興建任何建築物,更別說要蓋小7。」
縣府調查,小7現址是位在椰油段的2塊地段,2地目前都屬於原住民保留地,僅有1塊有設
定耕作權,「意思是地主都是原民會,業者在原民會的土地上蓋小7」。
再者由用地編訂來看,縣府表示,目前2地中有設定地主的土地為農耕用地,另1塊則是「
交通用地」,意即「土地只能當成馬路或種農作物,不是建地就不能蓋建物,更別說成為
小7販賣商品!」
縣府表示,早已得知此事,蘭嶼鄉公所日前已查報並要求不准興建,縣府會依法行政,並
考量到地方情感的狀況下研擬下一步對策。(突發中心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6/434499/
之前是吵好玩的XD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4-07-16 19:48:00
蘭嶼有蘭嶼的玩法
作者: kazuyaya (總受孔吉美神(長生專屬))   2014-07-16 19:49:00
外地人? 呵呵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4-07-16 19:49:00
也不錯啦,這樣就永久解決問題了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7-16 19:49:00
早已得知 換句話說沒人出來吵就可以開囉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4-07-16 19:49:00
因為這邊大家都是圍建 所以小7一定也是圍建
作者: david838 (警察 出來洗地啦)   2014-07-16 19:50:00
好吧,沒得吵了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4-07-16 19:50:00
違建就要拆! 台灣人都不說話了。
作者: cka   2014-07-16 19:51:00
所以呢 其他人的違建呢?
作者: Andy5566 (小妹56)   2014-07-16 19:51:00
那些石板屋也是違建吧?要拆就全拆啊!
作者: luckygod (LIN)   2014-07-16 19:51:00
這下靠背了,支持的鄉民被打臉了
作者: RachelMcAdam (瑞秋賣燈絲)   2014-07-16 19:53:00
如果沒吵,搞不好也不會爆出是違建 XD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7-16 19:53:00
結果一查 好多都要拆(?
作者: thevoidfancy (揪娃水熊)   2014-07-16 19:53:00
被解套了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14-07-16 19:54:00
聰明如我竟然也有押錯被打臉的這天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7-16 19:54:00
是說不是要劃整個蘭嶼為特區?之後遍地都可以蓋違建?還是又要偷偷變更地目賺一筆了...
作者: charloette (晨曦公主)   2014-07-16 19:56:00
蓋都還沒蓋,哪來的違建?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7-16 19:59:00
樓上~~~已經蓋一半囉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19:59:00
看看有沒有人敢玩 去查查蘭嶼合法的民宿吧 ^___^
作者: inshadow (硬射抖)   2014-07-16 20:00:00
那一堆民宿也是危建?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20:01:00
我是不反對全島毀滅啦 反正我還在溪裡洗澡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7-16 20:01:00
地是公家單位的, 結果蓋在公家的地上 真瞎
作者: beartsubaki   2014-07-16 20:01:00
違建就要拆!
作者: axiz711 (埃西小七)   2014-07-16 20:02:00
改成建地不是這政府常做的事嗎?
作者: l42857 (~.~)   2014-07-16 20:02:00
蘭嶼全境都應該是原民保留地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7-16 20:03:00
我只是很好奇 既然地是原民會的 蓋之前地主唬爛是我的?
作者: l42857 (~.~)   2014-07-16 20:03:00
所以地一定是當地人的 但沒想到居然是公有地 ㄎㄎ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7-16 20:03:00
這件事映證了體制內往往仍有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且往往很猛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7-16 20:04:00
該不會地主以為自己劃地為王 就把公家地方自己的?
作者: l42857 (~.~)   2014-07-16 20:04:00
所謂的地主 搞不好只有向原民會"無償"取得耕作權的人不過山地部落一大堆這種的 要查原住民九成應該沒房子住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7-16 20:05:00
這用地真的太扯啦 都快蓋完才發現原來不是自己的地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20:05:00
你們弄錯了 蘭嶼的土地問題很嚴重 從日本時代就亂了
作者: murderice (這冰塊有毒!!!)   2014-07-16 20:05:00
保護地跟公有地根本不應該套用在這件事情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7-16 20:06:00
那個合資的旅遊業者不就投資心酸 蓋之前都沒再調查
作者: murderice (這冰塊有毒!!!)   2014-07-16 20:06:00
還沒有中華民國的時候 人家祖先就在那裏生活了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20:06:00
從"外來政權"進來開始 隨意的徴收就成了無解的問題
作者: MessiWang   2014-07-16 20:07:00
蘭嶼到處都是違建
作者: Leo4891 (Leo)   2014-07-16 20:07:00
祖先在那邊生活 不代表你有占領到阿
作者: mgjosr (該用戶已被刪除)   2014-07-16 20:07:00
政府:我說違建就是違建拉 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7-16 20:07:00
大家可以回家了
作者: lifestream (咪路貓與黑黑兔)   2014-07-16 20:08:00
原住民保留地的違建→沒人敢拆,三鶯不是原保地都不敢
作者: murderice (這冰塊有毒!!!)   2014-07-16 20:08:00
喔 所以現在是被誰占領到啦
作者: l42857 (~.~)   2014-07-16 20:08:00
剛才查了一下 蘭嶼 99.4% 的地居然都是公有地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20:09:00
是呀,所以就不用理會蘭嶼的人嘛 當然是政府說了算
作者: l42857 (~.~)   2014-07-16 20:09:00
原住民住在那裡幾百年幾千年 居然地都不是他們的
作者: popgsct (超級喜歡撿石頭)   2014-07-16 20:10:00
這什麼展開啊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4-07-16 20:10:00
想太多 真要拆 蘭嶼人哪有地方住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20:10:00
當然是拳頭大的說話有理囉 要不然怎麼抗議核廢料台灣要派200個警察過來咧你們知道蘭嶼是六個"獨立"部落 而不是四個行政區域嗎?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7-16 20:19:00
.......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20:22:00
紅明顯 對了! 你們一定不知道鄉公所 為什麼要搬遷吧?
作者: Fermi2 (Fermi二)   2014-07-16 20:27:00
..........樓上.....然後咧? 在等妳下文噎 @
作者: DASHOCK   2014-07-16 20:30:00
XDDD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20:31:00
佔了 私人地及村公用地啦這裡說的私人地和村公用地 當然不是政府承認的地而是祖先 或上一輩 就劃分的地 只是政府用政府的作法作莫明奇妙的那原地主的地就成了政府的地了 了解?當然啦 拳頭大的說話 政府說了算 反正母語你們也聽不懂現在很多地主都只能從老人家那裡去聽來說"原來我們家那裡有一塊地" 但是......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07-16 20:35:00
違建瞭不起哦 我們台灣多到爆炸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20:36:00
這裡的地主 很多都是村裡默認 知道是他的地 也不會去動就讓默認的地主蓋涼庭或種種竽頭 但沒有證據足夠去登記
作者: endlessnine   2014-07-16 20:37:00
先把頂樓加蓋的通通拆掉再來討論好嗎?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20:37:00
只會說母語的老地主拿得出日本時代的文件證明嗎?你們不知道日本時代 蘭嶼是"人類學研究區"嗎?你們不知道日本時代 "生番" 沒有人格權嗎?一個沒有人格權的 "生番" 怎麼有文件給 "中華民國"來證明 "這是我的地"
作者: Fermi2 (Fermi二)   2014-07-16 20:48:00
嗯~很多地真的是生的出文件的人說的算,即使是搶來的也爽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20:50:00
0.06% 的私有地 那滿山賣不出錢的竽頭 怎麼繳得起地租請把蘭嶼的竽田全拆了吧 應該還地給政府!! 謝謝!別忘了替 "拚板舟" 設主登計船籍的相關制度嘿想到以後拚板舟出海還要登記管理就覺得很好笑了
作者: Fermi2 (Fermi二)   2014-07-16 20:54:00
拼蘭嶼獨立!!!!!!!!!!!!!!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21:06:00
事實上 賽德克巴萊裡的矛盾點 蘭嶼還在ING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7-16 21:09:00
蘭嶼的芋頭到底是供不應求 還是供過於求@@?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4-07-16 21:10:00
無所謂供不應求 事實上都是自用為多沒有什麼人拿去賣還是說 為了賣出去 要規格化 然後破壞蘭嶼的芋田文化?文化保護不是這次-4事件的本意嗎? 那要輔導蘭嶼機械耕種自然種法 老實說多為自用 那要賣 就要量產不是嗎?我要去椰油溪洗澡了 SORRY 88
作者: mp60707 (哲哲)   2014-07-16 21:24:00
ccc
作者: smonkey (平均值之下)   2014-07-16 21:30:00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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