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拍完性感照 女大生控他色影師
女大生「小花」想留下青春回憶,拜託知名郭姓攝影師免費幫她拍攝「遇害」主題的
性感照,她事後反悔,希望郭刪除照片未果,怒告郭男猥褻。新北地檢署認為僅小花
單一指述證據不足,15日給予郭男不起訴。
檢警調查,20歲女大生小花(化名)外型亮麗,即將從大學畢業,盼留下青春記憶,
卻沒什麼錢,透過通訊軟體連絡知名郭姓攝影師,希望免費拍攝「遇害」主題的性感
照,郭為累積作品,答應請求,雙方約定小花不得將照片作為商業用途。
但小花指控,兩人當天約在新北市某摩鐵見面,開始拍時裝照,郭表現得還很正常,
後來竟要求拍攝三點全露照片,還要她擺出自慰動作。
小花說因不習慣擺出這些性感姿勢,要求停拍,郭男開始撫摸她大腿內側還有生殖器
,她嚇得退後,對方竟將她壓到床上強吻,因月經來潮,對方才沒得逞。
郭男偵查時否認小花指控,強調他僅口頭指示擺動作,完全沒碰對方,事後小花以拍
不好為由要求刪掉照片,讓他覺得不受尊重,後因摩鐵時間到了,他載著小花到捷運
站搭車,回到家,小花又傳簡訊要求把照片交出來,讓他覺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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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備註:
為什麼20歲即將大學畢業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