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
不只小七 整個蘭嶼95%都是「違建」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8809373.shtml
統一超商將進駐蘭嶼,昨有鄉民爆料「蘭嶼小七」沒有建照是違建,
意外「揭發」蘭嶼全島約九成五的建築幾乎都無建照,
可能是全台「違建」密度最高的地區。
台東縣府建設處長許瑞貴指出,會造成這種現象,和蘭嶼特殊環境有關。
蘭嶼全島皆屬原住民保留地,地主是行政院原民會,由鄉公所代管。
鄉民有土地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建屋要辦理地目變更才能領照,
但少有人這麼作。縣府多年來鼓勵蘭嶼居民辦理土地權登記及使用地目登記,
但並不順利,目前仍有約百分之九十五的土地由鄉公所代管無人登記。
縣府兩年多前曾提出比照台灣本島都市計畫概念,讓蘭嶼建築就地合法,
包括劃分商業區、住宅區等,為蘭嶼地目問題解套,
但環保人士質疑要設「經濟特區」,蘭嶼人也誤解,無疾而終。
台東縣府原住民族行政處官員表示,若真要以違建標準認定,
全島除鄉公所大樓、代表會、五所學校等公部門建築,
以及蘭嶼核廢料貯存場依法變更地目領有建照外,
島上九成五建築都沒建照,連世界知名的達悟族人地下屋也是。
「若想清查、處理蘭嶼土地及住宅問題,等於是在『踩蜂窩』。」
一名縣府官員透露,蘭嶼人對土地的概念與法令不同步,
「若問要不要拆超商違建,等於直接問要不要拆多數蘭嶼人的房子。」
官員表示,要先與當地人溝通土地觀念,政府才有處理空間,
但涉及的層面及單位廣,「是一件很頭痛的事」。
縣府建設處副處長羅淑圓說,由於蘭嶼土地使用有其特殊性與複雜性,
蘭嶼小七是不是違建?要不要拆?縣府將視個案狀況再作研判。
蘭嶼超商的李姓股東表示,「要拆大家一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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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報違建是蘭嶼鄉公所的權責,把全島的違建都拆了的話
全島就只剩鄉公所大樓、代表會、學校跟核廢料貯存場
另外蘭嶼統一超商是當地人與台東旅遊業者等多人合資1,000多萬元引進,
兩層建築,二樓是民宿約100坪,一樓加盟7-ELEVEN,
統一前天就派大批工程人員到蘭嶼,昨天貨輪運來水泥、地磚等建材,
加緊趕工,進行店面裝潢、水電管線、貨架安裝等工程,
因為統一總公司高層下令全力趕工,一定要在8月8日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