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nf (肯夫)
2014-07-17 10:02:27候選人提出廣設社會住宅概念
可是很多租屋族還是將戶籍設在外縣市
雖然也是符合資格條件 可是非台北市民來承租就是怪怪的
拿租屋契約遷入台北市一點也不難啊 還可以就近投票等好處
有沒有10萬名台北市租屋族怎不快遷入台北市的八卦?
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第四條 申請承租社會住宅者,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 年滿二十歲之國民。
二 在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設有戶籍,或在本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10130060000100-1021017
作者:
motan (警察先生就是這個人)
2014-07-17 10:04:00房東不給魯宅遷啊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07-17 10:05:00就業有居住需求者。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06:00遷入租屋處不用房東同意 同址分戶即可
作者: shyyo7589 (~絲綢之行 漫漫長路~) 2014-07-17 10:07:00
給租客設籍好像挺麻煩的 以後不租 身家信件還是寄來
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2014-07-17 10:07:00是承租社會住宅的才行 還是全都行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08:00以後不租 可請戶政人員將他戶籍遷回原戶籍或是戶所
作者:
luckyBF (科科)
2014-07-17 10:08:00跟房東應該沒關係
作者: ff181 (加薪) 2014-07-17 10:09:00
會被恐嚇違法喔>.^
作者:
reil (REIL)
2014-07-17 10:10:00籍行軍,要遷要快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11:00租屋族戶籍不遷入台北市才是違法 在原縣市已無居住事實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13:00有居住之事實,得經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作者:
ppit (無所謂極限只有劃地自限)
2014-07-17 10:15:00只要你繳稅的時候沒有算到房租的部分,房東大概就不會讓你遷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16:00就說與房東無關了 樓上還是看不懂規定?
我懂你意思 但是房客跟房東之間 最好還是彼此尊重一下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7 10:18:00如果原本房東租金沒繳稅,而你讓他繳稅了,他很快會請你另謀新房,所以還是要溝通一下
另外我跟你講實務 就算你沒居住事實 難道就沒幽靈人口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7 10:20:00這是為自己好,畢竟就是想長居才遷戶籍的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20:00其實你投完票後遷回原縣市 房東根本不會知道有遷入過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7 10:21:00你知道短時間來回遷戶籍為投票的行為會有問題嘛?
作者:
ppit (無所謂極限只有劃地自限)
2014-07-17 10:22:00國稅局來查稅的時候就知道有遷入過了 XDXD 想表房東可以試試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22:00遷入戶籍與 繳稅 無關,會成立是因為你5月報稅才會被查有居住事實 短時間來回遷戶籍也沒問題
作者:
ppit (無所謂極限只有劃地自限)
2014-07-17 10:24:00法條上都無關沒錯啊,不過你也不要不要假裝不知道那些事會發生
本來就不用房東同意,只要在戶政人員來查核的時候在家就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7 10:25:00幽靈投票部隊通常就是短時間遷戶被抓,罪名叫妨害投票
作者:
ppit (無所謂極限只有劃地自限)
2014-07-17 10:26:00有居住事實就不是幽靈人口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7 10:27:00雖然這是個人權益,但房東絕對也很在乎他的權益,所以真的要溝通,政府很歡迎你去舉報租金未報稅就是了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27:00有租屋事實就不是幽靈投票,你長期不住原縣市才是真的幽靈
作者:
ppit (無所謂極限只有劃地自限)
2014-07-17 10:28:00對國稅局來說 要查沒繳稅的房東比查財團跟KMT容易多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7 10:28:00問題是你遷入投票,然後又在選後遷出的行為..遷入就遷入,沒必要選完就遷出,這真的變投票部隊了
作者:
ppit (無所謂極限只有劃地自限)
2014-07-17 10:31:00遷入就遷入反正沒搬走就不用再遷,這才是正常狀況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32:00那是有人怕被房東發現入籍啊 好不容易遷入台北市幹嘛遷出房東威脅論 已經是舊觀念了,但長期被誤導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7 10:35:00剛剛不是你再講不溝通可以這樣做?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7 10:36:00基本上有繳稅金的房屋自然不需顧慮房東問題,但基本尊重有到就好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43:00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17 10:47:00這文章不也鼓勵你事先溝通?
作者:
nektsu2 (N)
2014-07-17 10:53:00溝通無效後還是可以遷入
作者:
lostkimo (累的不想呼吸)
2014-07-17 11:27:00"或在本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有這個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