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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發現,強調依法而治與支持統一的人,應該是同一批人。
請別誤會,我並不是主張「依法而治」不好,國家必須要有法律運作,否則就會分崩離析
。我所謂的「強調依法而治」,是指「除了依法而治外,什麼問題都視而不見,甚至不願
意挑戰惡法」的情況,簡稱叫做「絕對的依法而治」。
因為依法而治,所以中華民國憲法是不可挑戰的。憲法前言與本文,說要五權憲法,我們
就一定要編列數億元的預算,維持考試委員與監察委員的顏面,而不願思考把考試院併入
行政院;把監察權併入立法權。增修條文說一國兩區,所以我們就真的是大陸區與台灣區
,忽略中華民國「不可能」,我強調不可能,統一全中國的事實。立法院制訂的法律與通
過的預算,都有依照法定程序,所以永遠都是正確的。中國霸凌我們,這是不可改變的現
實,我們是一定要忍受的。台獨一定不可行,因為戰爭是一定會發生的。
奇怪了,那我們要腦幹嘛?
不是要思考嗎?
用學術語言來說,上面的思維叫做保守主義。用白話文來說,現狀永遠必須尊重、權貴永
遠比我們正確、惡勢力不可能擊倒、小民永遠該倒楣、自由只配某些人享有、平等不存在
於世界上。
這樣的邏輯正確嗎?
我當然知道中央政府總預算是依法通過、老國代的利息補助編列是歷史遺跡、總統府找人
來開會聊天當然要給出席費、台灣省、福建省政府的存在,是因為憲法規定、內政部一定
要編列補助民間團體,但是,我們要想想,這樣的預算編列縱然合法,但是合理嗎?一句
依法而治,我們就得全盤接收嗎?
不當的預算與法律通過,我們就要去質疑這些法律與預算,也要我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嚴
加把關,不要混水摸魚,讓三權分立的精神蕩然無存。立委做不到,我們就換掉。如果不
允許質疑,甚至認為我們要尊重人為詮釋的歷史,以及憲法、法律的規定,只因為本來就
是這樣,連想都不用想。
那麼跟水母有什麼差別呢?
我們知道現狀的困難性,但是想法一定要改變,勇於思考、勇於發問、勇於挑戰。如果連
想法都不敢有,那麼我們怎麼能享有自由、進步、平等的新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