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呂秋遠律師FB

作者: Picton (我咬人,導盲犬不咬人)   2014-07-18 12: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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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發現,強調依法而治與支持統一的人,應該是同一批人。
請別誤會,我並不是主張「依法而治」不好,國家必須要有法律運作,否則就會分崩離析
。我所謂的「強調依法而治」,是指「除了依法而治外,什麼問題都視而不見,甚至不願
意挑戰惡法」的情況,簡稱叫做「絕對的依法而治」。
因為依法而治,所以中華民國憲法是不可挑戰的。憲法前言與本文,說要五權憲法,我們
就一定要編列數億元的預算,維持考試委員與監察委員的顏面,而不願思考把考試院併入
行政院;把監察權併入立法權。增修條文說一國兩區,所以我們就真的是大陸區與台灣區
,忽略中華民國「不可能」,我強調不可能,統一全中國的事實。立法院制訂的法律與通
過的預算,都有依照法定程序,所以永遠都是正確的。中國霸凌我們,這是不可改變的現
實,我們是一定要忍受的。台獨一定不可行,因為戰爭是一定會發生的。
奇怪了,那我們要腦幹嘛?
不是要思考嗎?
用學術語言來說,上面的思維叫做保守主義。用白話文來說,現狀永遠必須尊重、權貴永
遠比我們正確、惡勢力不可能擊倒、小民永遠該倒楣、自由只配某些人享有、平等不存在
於世界上。
這樣的邏輯正確嗎?
我當然知道中央政府總預算是依法通過、老國代的利息補助編列是歷史遺跡、總統府找人
來開會聊天當然要給出席費、台灣省、福建省政府的存在,是因為憲法規定、內政部一定
要編列補助民間團體,但是,我們要想想,這樣的預算編列縱然合法,但是合理嗎?一句
依法而治,我們就得全盤接收嗎?
不當的預算與法律通過,我們就要去質疑這些法律與預算,也要我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嚴
加把關,不要混水摸魚,讓三權分立的精神蕩然無存。立委做不到,我們就換掉。如果不
允許質疑,甚至認為我們要尊重人為詮釋的歷史,以及憲法、法律的規定,只因為本來就
是這樣,連想都不用想。
那麼跟水母有什麼差別呢?
我們知道現狀的困難性,但是想法一定要改變,勇於思考、勇於發問、勇於挑戰。如果連
想法都不敢有,那麼我們怎麼能享有自由、進步、平等的新社會?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07-18 12:18:00
天天看到這個暴掛 是哪一黨的黨工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7-18 12:19:00
真無聊 就上一篇反應不好然後又凹一篇新的憲政改革的思考層次 預算應該是最枝微末節的部分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4-07-18 12:20:00
說的很好阿 一樓在崩潰啥?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14-07-18 12:21:00
說的沒錯阿 悲憤?
作者: WilliamWill (威廉威爾)   2014-07-18 12:21:00
幸好我還會思考
作者: kenro   2014-07-18 12:22:00
煩不煩阿 愛看他的臉書自己去看就好 這算什爆掛 無聊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4-07-18 12:22:00
幸好 我不是黨工
作者: abucat (阿布貓)   2014-07-18 12:23:00
沒說錯
作者: tsioge (一段新的開始!)   2014-07-18 12:23:00
的確一堆人幾近無腦
作者: maxwelltsai (小咖)   2014-07-18 12:23:00
中肯推
作者: yeldnats (夜那)   2014-07-18 12:24:00
煩不煩啊 噴汁回家跟其他蛆蛆一起噴不會?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4-07-18 12:24:00
有人不願面對真相哭哭喔
作者: Onslaught ( )   2014-07-18 12:24:00
他在NEWS98的節目幾時會被拔掉?
作者: amurorei (論文是什麼,好吃嗎?)   2014-07-18 12:24:00
被說中的人出來跳腳噓文囉
作者: blue999 (FLY)   2014-07-18 12:25:00
FB暴卦 要劣退吧 哪裡來的卦? 根本來亂的
作者: mjumju (妙妙)   2014-07-18 12:27:00
我覺得寫很好阿~
作者: Xcd15 (風嵐鶴翼)   2014-07-18 12:27:00
wow
作者: despairlra (BlueNess)   2014-07-18 12:27:00
不過這的確不算卦啦......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4-07-18 12:27:00
上一篇給推,這篇我給噓!保守主義淵遠流長,律師還是多看點書再來發這種文比較適合,保守主義思想沒那麼簡單
作者: earthrise (yes)   2014-07-18 12:28:00
好文但是沒有掛啊 去去去
作者: yoyotv5566   2014-07-18 12:29:00
別再抄別人fb上的文章了 看到真的很煩 每個人都這樣看到別人FB文章 就PO一篇 八卦版不是別人的日記版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7-18 12:30:00
一個律師在酸人依法而治~這真有趣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7-18 12:32:00
沒錯 依法統治根本不該拿來整天說
作者: drigo   2014-07-18 12:34:00
轉貼別人FB文章,有取得呂律師的授權嗎?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4-07-18 12:35:00
法學素養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一個律師指會依法而不批評法那才是最可悲的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07-18 12:36:00
其實他在倡議該對這部奇怪的憲法大修了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4-07-18 12:41:00
FB不能爆掛吧
作者: ChowMein (炒麵)   2014-07-18 12:51:00
[爆卦]被當公共議題的宣傳就算了,連私人文章也能用,而且也沒卦
作者: xyz1981 (永遠的反對黨!!)   2014-07-18 13:23:00
個人見解也可以當八卦嗎?有沒有版主不處理這種FB爆卦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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