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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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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女子林婉君(23歲)剛出獄不久,竟又潛入住宅行竊,雖然只偷了1枚10元銅板,價
值極低,但法官認其年紀輕輕,卻屢屢行竊不堪憫恕,判她有期刑8個月。
林女曾因竊盜罪判刑7個月,去年3月間執行完畢,同年11月間她夥同不詳男子到長治鄉大
愛園區,由男子負責把風,她從窗戶潛入1處民宅,偷了樓梯間1枚10元銅板,她驚覺屋主
返家馬上躲到2樓衣櫃內,仍被屋主察覺報警送辦。
林女在法庭上辯稱,她竊取的財物價值很低,如果依加重竊盜科刑顯然過苛,請求減刑,
不過法官認為減刑必須符合特殊原因和環境等條件,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林女有多
次竊盜前科,並非偶然犯罪,其正值青年非無工作能力,屢次逾越安全設備行竊,危害被
害人居住安全和社會治安,且犯後還逃亡終遭緝捕歸案,不值憫恕。
律師鄭伊均坦言,偷10元判8個月確算嚴重,不過偷多少並不是論刑的唯一依據,還得視
被告的犯罪情節和動機。(洪振生/屏東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8/435501/
4.備註:
活該,偷10元難怪會被判8個月,偷BB霜就微罪不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