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500萬「出租老公」 收錢反悔不必還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4-07-20 05:43:36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815407.shtml
500萬「出租老公」 收錢反悔不必還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2014.07.20 02:44 am
葉姓家具行老闆與賴姓女子婚外情,葉妻得知大鬧,葉慫恿賴女資助投資股票失利的
妻子,換取兩人相處機會。葉妻同意簽下「出借丈夫」契約,拿了二百萬後吃醋反悔,賴
女打官司討還,法官認為契約違背善良風俗,判賴女敗訴。
賴女不甘,纏著葉催討,葉簽下按月還錢的協議書,但付了幾期就賴帳;賴女訴請履
行協議,這回法院判葉敗訴,得還一百八十萬元。
同樣一筆錢,為何一輸一贏?桃園地院民庭指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一個契約
無效,一個協議有效,才會結果翻轉。而這件出借丈夫事件,讓三角關係畫下句點,葉又
回到妻子身邊。
桃園地院調查,葉姓男子與賴女往來密切,葉妻懷疑兩人有姦情,鬧到無法收拾,葉
知道妻子因股票投資失利缺錢孔急,說服妻子與賴女簽下「五百萬元出租丈夫」的約定。
第一階段由賴女付一百萬,葉姓男子每周伴遊一整天,第二階段再付一百萬,每周共
處兩到三天,第三階段付三百萬,要陪賴女出國旅遊七到十天,條件是賴女不能懷孕生子
,否則失效。
賴女付了二百萬元後,因雙方常出遊,葉妻吃醋反悔,不准丈夫再伴遊;賴女認葉妻
毀約,打官司討還二百萬敗訴。賴女轉向葉催討,他不堪糾纏,簽下分期償還協議書,同
意每月還一萬,但還了十多萬就不認帳,雙方撕破臉鬧上法庭,葉稱當初伴遊契約違背善
良風俗,不該由他埋單,但法官以葉妻勝訴效力不及於葉,且葉簽還款協議並未違背善良
風俗,前天判他得還錢。
【2014/07/20 聯合報】@ http://udn.com/
作者: melissalewis (龍使弗利茲)   2014-07-20 05:44:00
幹,這招好用,法院認證
作者: kutkin ( )   2014-07-20 05:59:00
意思就是契約無效 但是債權有效老公超爽的 有小三還能置身事外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7-20 06:11:00
沒錯,最爽的是老公
作者: flamedevil (韓哥 不要哭~~~Q_Q)   2014-07-20 06:45:00
五告北七
作者: MansonH (heart-broken)   2014-07-20 06:50:00
老公被判要付錢啊,爽在哪?
作者: bbs007 (bbs007)   2014-07-20 06:56:00
賴女到底付了多少給葉妻?200萬還是400萬?如果是200萬賴女已經收回十幾萬 法院認證葉男還要給賴女180萬賴女也沒吃虧 葉妻共拿200萬 等同精神撫慰金 葉男付200萬換取小三 再回到妻子身邊 , 若賴女總共只給葉妻200萬那賴女最賺 若是給400萬 那賴女最吃虧
作者: redh (redh)   2014-07-20 07:14:00
三個對法律無知的傻瓜鬧的大笑話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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