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我想到一點
我曾經被2個穿著警衣.開著警車的壯漢攔下來
回想起來
對方並沒有出示值勤證件或是警告牌示
本魯根本沒義務要停下來
那壯漢的行為根本是凌駕於憲法之上
如果是假警察...真的很可怕
建議"法定"要求警察要放警示牌"警察值勤中"
或是大型LCD看板顯示警察值勤公文
: 丟菸蒂當然不對
: 但是如果因為丟菸蒂就可以被政府限制人身自由
: 而且是不具備司法警察身分的人這麼做
: 那麼情況絕對更嚴重
: 之後碰到這種事情我絕對不出示證件
: 傻子才出示證件給他開罰
: 附上台北市的行政命令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10120050000500-0890418
: 第四條
: 環保局稽(巡)查人員依法執行稽查、告發工作時,請求違反本法之人
: 提示身分證明,據以取締告發。其無故拒絕或無證明文件或告知不實身
: 分者,稽(巡)查人員於拍攝或錄製其照片後,應明確告知其所違反之
: 行為及規定與將攝得或錄製之照片或影帶,向警察機關、民政機關或附
: 近社區民眾查證其身分,並登載環保局網站,請求民眾協助辨識其身分
: 。
: 環保局稽(巡)查人員依前項告知程序,違反本法之人仍拒不提示或雖
: 告知 身分但無證明文件,稽(巡)查人員,應將事實及相關陳述意見
: 記載於稽(巡)查紀錄。
: 方仰寧可以超越憲法
: 台北市環保局也可以超越憲法
※ 編輯: IhateOGC (203.77.53.191), 07/20/2014 18: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