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乞丐每周休2天 月薪竟將近4萬元台幣
http://www.nownews.com/n/2014/07/18/1324708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衣衫襤褸的乞丐和小販穿梭於城市各處,成了東南亞各大城市的『頑疾』。印度尼西亞的
資料顯示,部分乞丐每周有2天休息,仍能『掙』8281元人民幣的月薪。對此,印尼、新
加坡、馬來西亞三國一直以來都想徹底掃除街頭乞丐。
巨額罰款杜絕『愛心泛濫』
廣州日報據外媒報導,印尼首都雅加達是富人的購物天堂,但也是窮人行乞的大本營。滿
街的乞丐穿梭在車群裡討錢,或抱著孩子或拿著雞毛撣子或拿把小吉他或直接伸手,這是
印尼首都雅加達常見一『景』。
面對這樣的困擾,雅加達2007年實施一項法令,旨在減少雅加達的遊民數量,禁止民眾施
捨金錢給乞丐、街頭藝人,違法者最高將處60天徒刑或2000萬印度尼西亞盾(約合人民幣1
萬元)罰款。6月底,雅加達省西區市政府再次引用該項法令,呼籲民眾不要給乞丐錢。並
表示,行乞是非法行為,正是由於民眾的『愛心泛濫』和『縱容』,首都的乞丐才會越來
越多。
乞丐『下班』有去處
對於『乞丐困局』,雅加達市經常進行專項掃除街頭乞丐行動,2009年社會局官員逮捕12
名施捨乞丐的市民,罰款80~160元人民幣不等,同時逮捕30名乞丐以及行乞團伙負責人。
另據當地媒體報導,去(2013)年12月社會服務部門的官員在南雅加達區找到2名乞丐,在
他們身上發現的現金摺合近13300元人民幣,並且這還是2周所得,平均每人每天可乞討到
475元人民幣。但更令人吃驚的是,當地官員跟蹤到了乞丐『下班』後的去處,發現這些
乞丐竟然還有自己的住處、農場、花園。有資料顯示,部分乞丐每周有2天休息,仍能『
掙』8281元人民幣的月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