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8817023.shtml
經濟部官員昨天表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有趕在明年寒假前立法通過的急迫性,否則縱使
明年初兩岸簽署完成貨貿協議,生效時間也將遠落後中韓自由貿易協定(FTA),損及
我國出口競爭力。
中韓雙方力爭今年內簽署FTA,影響我國產業重大。經濟部官員指出,我方談判團隊面
對的不僅是「得談得快,還得談得好」,壓力很大。
官員指出,據悉中韓FTA的服貿部分已接近完成,採正面表列方式列出開放項目,還傳
出服貿會先單獨簽署。但不論如何,中韓雙方談判速度的確很快,我方密切關注中。
官員說,根據我方掌握,中韓談判團隊現約是不到一個月會談一次,我方與陸方上次碰面
已是四月的事,因學運中斷了四個月沒有進展,下次碰面應是八月的兩岸經合會後,南韓
的確可能後來居上。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表示,設監督條例是各界共識,得先通過後,兩岸才能簽署協議,若立
法院下個會期沒法通過,兩岸簽署貨貿協議「問題就比較大」,希望立法院能儘速展開審
查。
他說,就像美國「貿易促進授權法」(TPA)立法過程,縱然法案未通過,但行政部門
先展開溝通,包括社會、產業與校園等,目前已先就談判進度和各界說明。
國發會主委管中閔說,既然各界對監督條例有立法共識,也知道中韓FTA對台灣出口競
爭力的傷害有多大,就該劍及履及進行法案審查,「不能總是要求要做到一件事,卻又不
讓那件事實現,這樣就只是惡意阻擋。」他強調,這是耽誤台灣整個前途與機會,「世界
不會停下來等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