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殺人罪22殺人未遂 鄭捷求處死刑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4-07-21 13:10:40
※ 引述《GameHeven (Mark Williams)》之銘言:
: ※ 引述《spjail (娘ㄟ)》之銘言:
: : 各位大大,
: : 不好意思小妹想請問一下,
: : 每次看到這種案子很多都因為加害人有精神疾病所以減刑,
: 因為坐牢並不是要處罰受刑人。
: 坐牢的目的是教育受刑人。
並沒有規定坐牢的目的是教育。
坐牢的目的是教育的觀念是教育刑的觀念。
在台灣這只是一種觀念
並沒有作為政策指導原則
: 說好聽叫做教育,說難聽一點就是洗腦。
: 就是要用監獄對人洗腦,改變他們的個性。
第一點:台灣就沒有教育刑政策,遑論洗腦。
第二點:教育刑就是洗腦?教育機構等同於洗腦機構?
那各位鄉民奉公守法是否接受洗腦的結果?
: 有精神疾病不代表會減刑,刑法上有他規定的條件。
: 鄭捷被醫生判定有反社會人格。
: 但是檢察官認為不符減刑條件,所以不算。一樣求處死刑。
: 假設真的有人被疾病所影響,而去犯法。
: 那送進監獄也沒有意義,因為監獄沒有治好他的病。
: 監獄的教化效果根本沒用。
: 所以應該送去醫院治療。不是監獄。
期待可能性的概念不是指事後無法矯正行為
而是事前無法期待行為人實施合法行為的可能性
因此阻卻罪責
所以不是送進監獄沒意義,而是刑罰本身沒意義。
送去醫院則是要的。因為有病是要治的。
: 當然如果真的治不好,那就等於是在醫院終身監禁。
: 如果有一天洗腦機器發明了。那就不用監獄。
: 犯法一律帶去洗腦,然後放人。
: 所以廢死的論點之一,就是死刑沒有「教育」效果。
: 死刑跟坐牢,這兩個出發點是背離的。
: 但是有一種反駁的論點。
: 死刑是代表這此人個性不可能導正,監獄教化個一千年也沒用。
: 沒有辦法,只好處死,確保他永久不可能再犯。
洗腦違反人性尊嚴,在現代"保守的"法律觀念底下,不可能同意。
並且洗腦在現代社會屬於"科幻小說"的範疇
就算洗腦技術成真,也不代表消除了監獄的需要。
廢死主張死刑沒有教育效果
跟上述的脈絡根本不同
自由刑的基本觀念僅是剝奪人的基本人權
一方面達到嚇阻犯罪的效果
另一方面達到隔離犯人和社會的效果
但除非無假釋的終身監禁
一般的自由刑罰根本無法達成完全的隔離效果
由此可見自由刑的最基本觀念僅止於嚇阻犯罪
若自由刑的根本精神在教育
則根本不需"刑期"的制度
而是"什麼時候教育好就什麼時候放出來。"
教育刑是一種現代較先進的刑事理論
基本上是強調自由刑"教育的功能"
是一種價值的提出
內涵"社會責任"的實踐
以及彌補"隔離效果之不足"
即"降低再犯率"
死刑當然不具備教育功能
但不表示"不能教育的就應該死"
也不表示"能教育的就不應該關"
事實上上述完全是觀念的混淆
完全的隔離效果有"死刑"及"無假釋的終身監禁"可以做到
有刑期的自由刑本來就沒有"防止再犯"的功能
教育刑與以上的結果沒有絕對的因果關係
但被認為可以達到"降低再犯率"的效果
其中心蘊含的是"社會責任"的價值
: 犧牲一個人,保護剩下的大眾。
: 八卦就是,台灣法律規定是「得」減刑。
: 但不是「一定」要減刑。
: 所以法官可以判,我認為被告有符合減刑條件,但我就是不減。
犧牲一個人,保護剩下的大眾
不採取最小侵害手段
這只有一個解釋表示這是一個高權政府
得減刑也不是隨便法官
而是保留對行為能力的心證空間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7-21 13:12:00
那篇根本亂寫啊 刑罰的主要兩個理論就是應報和預防 矯治教育雖重要但不是主要的我也沒看過反生命刑的理由是什麼沒有教育效果或者刑罰是為了教育而存在 總之那篇是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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