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kann (宅宅相輕)》之銘言:
: 當然有
: 我家自己手上有兩個店面在出租 都是租給飲料店
: 你很難想像 像COCO那種手搖飲料店
: 一個月營業額是六位數
: 對他們來講 一個月6萬的租金根本沒什麼...
: 回到原標題
: 如果以市場機制來說 就是東區不需要早餐店
: 那種傳統早餐店本來就不適合開在此處
: 而以房東觀點來看 只要房客正當不胎哥 (租給吃的很多會搞得很胎哥)
: 當然是能租越貴越好 人之常情
: 東區忠孝敦南那家Zara 一個月租金好像400萬...聽說
是低
房租真正貴的地方
是貴到7-11/房屋仲介這種蟑螂都無法生存的
7-11/房屋仲介只好躲到巷子裡去
人的貪心是沒有極限的
錢是沒有人在嫌太多的
一坪店租貴到比一個人一個月的薪水還貴
這種事情真得是可以被接受的嗎?
讓我想到幾年前師大夜市的"許姓水煎包"案
就許姓水煎包等兩個攤販和藍姓地主租了空地十幾年擺攤販
那就是一個空地而已沒有建築物 空地上面擺攤車
這樣一個月租金兩萬四
因為房租漲太多 攤販不開心不想繳
後來發現原來那根本就是國有地 房東是竊占國土
據說藍姓地主在師大有多處店面
這個事件的糾纏過程中也有地方角頭被扯進來
你說人已經什麼事都不用做
每個月都有好多萬跑進來了
可是還是想要去賺更多的錢
錢哪裡有夠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