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cfrank (roc_frank™)》之銘言:
: 日本的《生活保護法》頒發於1950年,規定給予窮困的日本人一定的生活保護,具體就是
: 發放生活保護費。1954年,日本政府以人道觀點解釋該法也可適用於在日本生活的外國人
: ,當時主要對象是世代定居日本、但拒絕加入日本國籍的在日韓國人。
: 2010年兩名來自福建的中國人姐妹和她們宣稱的51名來到日本的親戚都申領了大阪市生活
: 保護費的情況被日本傳媒曝光後,引起社會嘩然。
這樣其實蠻合理的
畢竟一個國家要接受外來移民的時候
當然是要挑有技術或是經濟比較好的人,這樣的移民才能對國家有所貢獻
所以歐美才會有所謂的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的名額
如果接受了一堆只享受福利但對國家反而是負貢獻的移民這樣才是有問題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