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1940~1960年代的台灣,就有所謂「三人以上構成集會」的罪名,
政府就可以藉此不管三七二十一,將三人以上的非家庭及學校成員,
冠以間諜罪、謀反罪等不成文罪名,將「密謀分子」們逕行逮捕。
其實這種條例在日本殖民台灣末期就有,太平洋戰爭時期日本當局實施了新聞管制,
並且為了將台灣的反日勢力剷除殆盡,就在台灣實施了「三人以上構成集會」的刑罰;
台灣當時也有日本派駐的秘密警察「特別高等警察(特高)」,
就奉日本皇軍軍部之命,秘密逮捕台灣「三人以上構成集會」的「滋事分子」,
甚至可以秘密審判或將之處決。
台灣就曾經發生過「高雄州特高事件」,可以看看維基百科。
二戰戰後,蔣介石宣布接管台灣,沒幾年就碰上二二八事件爆發,
台灣各地發生了多起蔣軍濫殺濫捕的事件;
曾先後遭到日軍與蔣軍通緝的台灣共產黨人謝雪紅,最後經香港逃往中國,
孰料她眼中的「偉大光榮正確的毛主席」最後看她不順眼把她當棄卒,
煽動紅衛兵將她賜死了......
蔣介石假陳誠之手發布的戒嚴令,也模仿日本殖民時代「三人以上構成集會」的刑罰,
老蔣手下的警總,宛如特高死灰復燃,也照樣逕行逮捕「三人以上叛亂小團體」,
讓他老人家耳根清靜,只聞槍聲砰砰作響......
有沒有以前所謂「三人以上構成集會」的八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