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Amami (無止盡的戰鬥)》之銘言:
審理時間要三個月阿~
的確有病的話會很麻煩
來源
http://www.uslawchina.com/new_content.asp?xw_id=2934
二、申請流程與時間
(1). 向移民局提交I-131申請、支持性文件和繳納費用
(2). 2-3周后收到I-797收件通知
(3). 1個月左右收到生物測定即錄指紋通知
(4). 依照通知的指定時間和地點前往錄製指紋、照相
(5). 申請批准,回美證寄往申請人的地址/律師(如果聘請律師則回美證直接寄往律師處)
回美證的審理時間約為3個月,最新的移民局審理進度請見:美國法律聯營網最新USCIS服
務中心個案審理進度表
: 來源:AIT美國在台協會
: ( http://www.ait.org.tw/zh/re-entry-permit.html )
: 回美證(白皮書)
: 如果你是綠卡持有人,但是必須離開美國一年以上,請你啟程離開美國前,
: 先到移民局申請一份回美證。美國在台協會不能受理回美證的申請。
: ***
: 簡單來說就是有綠卡,有台灣健保的外國人..
: 回美國就是為了申請這個,台灣的AIT不能辦
: ==都查了就再補充一下==
: 美國移民法例假定移民美國人士將永久居住在美國。
: 離開美國超過十二個月會導致喪失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 持有回美證可以離開美國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 (有些例外狀況還是不能超過一年,這個有興趣的自己去找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