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很多人在討論歷史問題時,都會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
那就是在討論「如果當時如何如何」這件事情上,會把後面發生的歷史當作案例,
來討論當時應該要如何如何,而不考慮這個「如何如何」在「當時」有沒有可能。
民族自決是指,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在沒有外部壓迫或干擾的情況下,人民可以
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自決的權利被稱為自決權(或稱為民族自決權),而其所依據的原則,被稱為民族自決
原則。但它並沒有說明自決權的實現方式,或者自決後應該是什麼樣的結果
自決的法源是什麼 ?
自決的概念,最初是在 1918年1月由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十四點和平原則,
其中就包括民族自決,但這裡所指的自決的對象是奧匈帝國等國家的民族自決。
1941年,美國總統羅斯福和英國首相邱吉爾簽署《大西洋憲章》,在條約中提出民族自決
原則。1945年6月26日,中、蘇、美、英、法等50多個國家在舊金山國家簽署
《聯合國憲章》,並於當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
聯合國憲章內關於自決的主要國際框架或公約:
關於自決的主要國際框架或公約:
《聯合國憲章》第一章第一條第二款規定,聯合國的三個宗旨第二宗旨為「發展國際
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
和平。」
《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第一部分第一
條第一款中規定,「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
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五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國籍。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
,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
但是《聯合國憲章》和其他決議對這一原則並沒有堅持要求或者需要強制執行。
而一般會拿來做為自決的例子的殖民地獨立自決,則是聯合國大會於1960年12月14日才通
過的聯合國大會1514號決議,又稱為《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
另一個法源是 1970 年代才在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國際法原則宣言》。
該宣言規定:
根據聯合國憲章所尊崇之各民族享有平等權利及自決權之原則,各民族一律有權自由決定
其政治地位,不受外界之干涉,並追求其經濟、社會及文化之發展,且每一國均有義務遵
照憲章規定尊重此種權利。
內有七原則:
1. 禁止以武力相威脅或使用武力原則
2.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
3. 不干涉內政原則
4. 國際合作原則
5. 民族自決原則
6. 國家主權平等原則
7. 善意履行國家義務
另外於 2007年9月13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原住民人民權利宣言》。
該宣言規定:
承認《聯合國憲章》、《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及《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 ,並已確認所有民族享有自決權至關重要,根據此項權
利,他們可自由決定自己的政治地位,自由謀求自身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
可是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和紐西蘭對此議案投了反對票。
在《聯合國憲章》、《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966年12月16日通過)、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66年12月16日通過)等國際公約和框架中,
說明指明擁有自決權的是「people」。
這個 people 可以分成以下四類:
1. 獨立國家或地區(state)的所有人;
2. 非自治領土的所有人;
3. 被外國軍事佔領下共同生活的所有人;
4. 在相關政體中沒有代表權或被壓迫的所有人。
台灣在戰後並不是殖民地,所以不可能依照大英國協各國獨立方式來獨立。
唯一較可能的是 2. 或 4.
但是這些賦予自決獨立法源的國際法法案,全部都是在台灣於 1945 年由
中華民國收回後才制訂的。
也就是說, 1945 年日本戰敗後的台灣,是沒有法源依據來做自決的。
所以你的立論:
「如果1945日本戰敗, 台灣就行使住民自決權, 公投建國獨立, 那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台灣可以加入聯合國, 中國代表權由哪一個政權代表, 都跟台灣無關」
是昧於歷史發展事實的。
就跟你現在說美國立國時,黑白膚色的人種應該要平等一樣。
以當時的國際法觀念、國際背景、政治現實,那都是是沒有任何可能的,更遑論「如果」?
: 如果1945日本戰敗, 台灣就行使住民自決權, 公投建國獨立, 那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 台灣可以加入聯合國, 中國代表權由哪一個政權代表, 都跟台灣無關
: 可恨的就是蔣介石在中國打敗戰就逃到台灣, 綁架台灣, 殖民統治台灣
: 他的蔣氏政權想跟中共爭中國正統, 這跟台灣人一點關係也沒有
: 偏偏他就拖著台灣人一起死
: 現在中國正統已經是中共政權了, 蔣氏政權到現在還在自稱中國, 一中政策, 一中各表,
: 馬英九還說 "中華民國包含大陸地區跟台灣地區" 到現在居然還自以為能代表全中國,
: 簡直是世紀大笑話
: 台灣人要趕快覺醒, 清醒, 驅逐中華民國這個外來政權, 行使住民自決權, 公投建國獨立
: 才能完全擺脫中國的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