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電還敢唉 ......!
※ 引述《kenmy (中肯的肯米)》之銘言:
: 夭壽貴…麵店遭控竊電 追繳帶罰47萬
: 作者: 王百櫻 | TVBS – 2014年7月26日 下午7:05
: 夏天到了,用電量難免不小心暴增,新北市一名蔡小姐,在八里開了間麵店,經營6年多
: ,沒想到月中,台電人員突然來拆電表,說電表被人動過手腳,質疑蔡小姐竊電,當場盤
: 點店內電器,最後開罰47萬。
電業法第73條:「電業對於用戶或非用戶竊電電費之追償,得依其所裝置之用電設備,分
別性質及其瓦特數或馬力數,按電業之供電時間及電價,計算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電費
」
所以哩,扣除罰款,以「最高計算一年」來算,這個麵店「每個月」應該接近1.5萬
: 蔡小姐指控,店面是租來的,不知道電表被改過,只是做小本生意。對此,台電表示,稽
: 查人員都是計算過的,竊電是事實,如果不服,可以到營業處申訴。
: 麵店老闆娘蔡小姐:「因為這一條線,多了這一條線,所以我們有改電表的嫌疑。」
: 指著照片上,電表多了一條黑線,蔡小姐很委屈,說自己是受害者。麵店老闆娘蔡小姐:
: 「因為單子掛號寄來就是這個樣子,我看到我傻眼了,47萬耶!」
: 蔡小姐在新北市八里開麵店已經6年,她說這個月15日,突然有台電人員上門,說要檢查
: 電表,並拆除檢查,接著指控她竊電,事後開了張罰單,上頭寫著,電表封印鎖遭破壞,
: 電壓線加裝電子零件,導致電表計量失準,依法開罰繳47萬1155元,必須在30日前付清,
: 否則將強制斷電。
通常是追繳
電費:認定金額*1
罰款:認定金額*1.6
: 麵店老闆娘蔡小姐:「這不是我們小老百姓可以支付的了的金額,而且他給我們的時間那
: 麼短,沒辦法讓我們去找出元兇是誰。」
: 蔡小姐說,不清楚電表被動手腳,房子也是租的,煮麵用瓦斯,夏天冷氣一天開4小時,
: 時間也不長,平常電費一期2千多;但台電表示,小吃店擺放的冷凍櫃最耗電,一小時約5
: 度,換算下來15元,冷氣、電視長期使用,電費也很驚人。
冷凍櫃,每小時 15 元
推估一個月電費:15元 * 24小時 * 30天 = 10800 元
痾痾痾,還有你自己招供的「夏天冷氣一天開4小時」,三不五時還要加個電燈之類的吧
另外,夏天的麵店,難免需要裝台抽風機之類的吧
所以,只要這個冷凍櫃耗電量沒錯,基本上這個台電算出來的電費可能是相當合理的
: 台電公司發言人李鴻洲:「她(蔡小姐)的區域處就是西區營運處,在新莊北西區處去舉證
: ,跟我們同仁做一個申訴的作業。」
: 如果涉及竊電,通常台電人員會先盤點電器,推算一年用電度數,再扣除已繳費的部份,
: 最後再乘以1.6倍,當作賠償,台電建議,蔡小姐可以循求法律途徑,替自己討回公道。
: http://ppt.cc/QHbX
隱台詞:去告吧,你目前狀況是告不贏的
在 (可能) 已經偷賺6年的情況,還敢跟上新聞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