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責任、榮譽
王長河
2014/7/27
軍人休假被召回?為了打仗?為了救人民於水火?還是挾怨報復?
軍人犧牲於途?家屬報怨?情所當然,可以理解,但軍人本身不能如是想!
軍人是志業,以國家興亡為己任,國家、責任、榮譽(COUNTRY,HONOR,DUTY)是基本信
條,生命為次。
當國家發生重大危難時,軍人不待命令,先民前往,不計生死,衝鋒向前,所為無他-「
責任」而已。
颱風天,群龍之首,部隊長怎會在家呆得住,不理會國家處境、災民待援、部隊呼喚?個
人任飛行大隊長期間,(一年半)沒有離開過清泉崗基地,也許我比較無能,放不下心。
忠孝難兩全,軍人常選擇「移孝作忠」,歷史上吳起「殺妻求將」,後人多以冷血批評,
熟不知軍人異於常人,因為職責所在。
我常問學生,你是部隊指揮官,現在民眾發生災難,同時父母重病在牀,請問你是選擇請
假回家照顧父母?還是坐鎮指揮救災?答案是肯定的,隱忍含淚選擇「留隊指揮」。
軍隊講究「依法行政」,按規定及命令行事,不可犯「八奸、二柄」[1]之過,否則會亂
套,無法發揮軍隊應有效能,一般民眾很難理解,有食古不化?不通情面?不顧人命?之
說。
軍人的眷屬,是偉大的,除必須靠自己生活外,還要擔心先生的安危,男人回家時,還要
笑顏以對,全力照顧好家庭,以作先生堅實的後盾。
全民面對出生入死之人,應該尊敬,而不是撻伐,給予優渥的補償金、退休金、慰問金,
實屬當然,不然誰會用生命來換取前途?
飛機失事與部隊召返有何關係?天氣不良,航班若取消、折返?不是啥事沒有?不幸的事
情已經造成,全民皆應選擇「放下」,彌平傷口,面對未來。
[1] 《韓非子》第七、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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