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模不爽遭譏「哈買二齒」公布私訊告網友

作者: potota92000   2014-07-28 00:54:45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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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模不爽遭譏「哈買二齒」 公布私訊告網友 
以性感照著名,目前有1萬8千名粉絲追蹤的小模張楚曼,日前因懷疑臉書「靠北攝影模特
」粉絲團上一篇匿名文章,涉嫌影射自己車禍摔斷牙,貌似「哈買二齒」還繼續接拍照的
文章,是尼歐外拍團署名「林小春」的網友所為,便請女友人傳訊給林小春,要求林小春
道歉,但林小春認為自己不是發文者,不須道歉,除了用國罵反擊,還反邀對方出來吃碗
肉燥飯。
張楚曼得知友人受辱,又用LINE找上林小春談判,表示:「要帶家人警察去你家找你吃肉
燥飯!」但林小春反譏張楚曼:「你要穿比基尼跟我吃肉燥飯嗎?」雙方談話並無交集,
最後張楚曼表示自己與友人都將找警察處理,要林小春看著辦。
林小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是尼歐外拍團的團長,當初因為想找張楚曼當外拍模特
兒,雙方透過臉書私訊聯絡,但因為張楚曼不願接比基尼外拍,只願意做拍時裝,認為她
三小時開價4500元超出行情,合作最後告吹,林小春認為張楚曼自己在出車禍後貼出缺牙
照,也在臉書公開自己的外拍行程,任何人都可能發文抱怨,不懂張楚曼為何要對號入座
,還堅持影射文是他所寫?張楚曼友人一開始就傳法條來指控他涉嫌公然侮辱,自己當下
以為遇到詐騙集團,覺得莫名其妙才會這樣回答,自己也將蒐集證據準備提告。(突發中
心/台北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28/441082
4.備註: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07-28 00:55:00
對不起我
作者: kisaku1980   2014-07-28 00:56:00
又自濕惹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4-07-28 00:57:00
又一個家人會差唉劈的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07-28 00:57:00
告的點在哪 生氣的點呢 我看不太懂
作者: industrialld   2014-07-28 00:58:00
小模?誰
作者: KYOROD (淫輔導長)   2014-07-28 00:58:00
那你是看不起肉燥飯嗎XDDDDDDDDDDDDDDD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07-28 00:58:00
整篇下來到底在寫殺小 誰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4-07-28 00:59:00
公布私訊就先吃妨礙秘密了 多念點書啊白癡
作者: capazek (Jerry)   2014-07-28 01:00:00
這樣也能告
作者: Big78   2014-07-28 01:00:00
可以不要插IP 那麼專業好嗎
作者: Irelia56 (伊瑞56)   2014-07-28 01:01:00
看完報導餓了...
作者: Oxhorn   2014-07-28 01:02:00
對二齒有意見還是歧視肉燥飯XDDD
作者: BingBaKing (冰棒王)   2014-07-28 01:02:00
哈買二齒XDDDDDDDDDD
作者: medama ( )   2014-07-28 01:02:00
這網友應該年紀不小了XD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4-07-28 01:02:00
身材真的不錯
作者: xxx60133 (這下糗了)   2014-07-28 01:04:00
秦假仙
作者: solidmiss (索德米斯)   2014-07-28 01:10:00
哈貝兩齒
作者: twdvdr (風中的一粒沙)   2014-07-28 01:23:00
公佈私訊是會被告 要告人不是這樣玩的
作者: blackman5566 (嘿人5566)   2014-07-28 01:45:00
GOOGLE才知道哈買二齒是啥XDDDDDDDDDDD
作者: Hollowcorpse (愛羅武臺灣)   2014-07-28 01:46:00
不只網友...這小模會知道也不怎麼小了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4-07-28 01:49:00
要告就告 公布私訊才告是哪招 ?
作者: yuki2474   2014-07-28 01:55:00
鼻樑鼻翼的照片感覺修超大
作者: aaaLeopard (三小a的隨手拍寫)   2014-07-28 02:01:00
小模訊息應該算恐嚇了...結果會如果 繼續看下去 @@
作者: fireslayer (fireslayer)   2014-07-28 02:50:00
公布私訊會妨礙秘密? 是誰沒念書啊==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07-28 03:06:00
最看不起以為法律=法條的人傳私訊婊是公然?有無符合院解字2033的定義?你不公開私訊特定多數人跟本不會對妳的抽象名譽感情有任何減低的感覺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4-07-28 05:42:00
說老實話真的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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