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c5566 (凡事有理即站得住腳)》之銘言:
: 醉後遭性侵 未成年就染上愛滋
: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8834382.shtml
: 聯合報
: 痛流血,不記得發生什麼事。他怕自己的性傾向曝光,不敢報警,約半年後身體不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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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才發現染上愛滋,雖然同性性行為不只一次,但他認為應是那次被性侵造成,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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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篇新聞還有一個重點
甲甲很常說,因為甲甲愛驗,所以愛滋通報比例才會高
講的好像不驗愛滋就不會發作一樣
但這篇新聞就打了這種說法的臉了
中獎了,就算沒驗,還是會發作,一樣得就醫
愛不愛驗跟通報數會不會高沒有必然的關係
除非愛滋真的這麼聽甲甲的話,不驗就不發作www
下次再聽到這種詭辯,用力地打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