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j (小魚)
2014-07-29 12:16:11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d9fuMEf9CU
以這個影片而言
1:08~1:09 燈號變黃燈。
1:09 燈號變紅燈。
1:10 車子急停。
1:10~1:11 騎士出現在畫面右邊。
1:13~1:14 騎士發生衝撞。
歸納幾點:
1. 黃燈不到一秒,依照本路口標準,黃燈應為5~6秒。
2. 騎士於1:08~1:10未減速,想闖黃燈。結果燈號變紅燈反應不及衝出去相撞。
3. 如果警察依規定變換號誌,車禍不會發生,騎士可以衝過去。
4. 如果騎士減速沒闖黃燈,車禍也不會發生。
結論:
雙方都有責任啦,黨工不要一直檢討騎士了,都超衰被搞到車禍了,人民好可憐喔。
三隻小豬沒事不要出來迫害人民。
作者: dostey (Dos) 2014-07-29 12:19:00
責任比例原則+因果關係:警方應負叫大責任
作者:
keny (海邊游泳曬好黑唷)
2014-07-29 12:19:00警察燈號切換太快了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07-29 12:21:00急煞被後面撞也是很慘,不過至少可以凹後面的
作者:
rayba (rayba)
2014-07-29 12:21:00都是警察的錯啦 江揆怎麼會下令去改紅綠燈 他又不自己開車
作者:
Xhocer (以å‰ä¹Ÿå¾ˆå¿«æ¨‚)
2014-07-29 12:21:00那就是後面的沒保持安全距離啊
作者:
mp60707 (哲哲)
2014-07-29 12:24:00兩邊都有錯啊 黨工只會檢討一邊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7-29 12:32:00在台北開車保持安全距離...說笑嗎?XDDD
台北的市民-中山雙向全紅超過5秒 就是闖紅燈的太多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4-07-29 12:36:00閉著眼睛只會喊衝過去是錯的人 都不想為什麼黃燈只有0.5s一個事件發生大都不會只有單方面的人錯
作者:
DJRobin (原味洋芋片)
2014-07-29 12:42:00黃燈1秒雖不合理但至少沒違法吧,機車違法超速倒是很明顯
就算停止線停不住 停斑馬線可以吧 再不然也能停路正中間
作者:
mlda888 ((╭ ̄3 ̄)╭♡ )
2014-07-29 12:45:00黃燈那麼短搞屁阿= =
作者:
DJRobin (原味洋芋片)
2014-07-29 12:45:00很不想幫鴿子講話啦,但看那騎士摔車 很想笑他活該白目
帝王條款是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才有效 一秒變燈我不能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4-07-29 12:52:00別說啦 黨工都有裝遇到顏色正確就自動停住功能
作者:
samz (PTT老人...)
2014-07-29 12:52:00不用那麼兇啦,有影片在還爬算不出來時速多少嗎?怕
變燈太快 操作燈號的員警有疏失但是無視30公尺外那個紅燈的騎士 我會希望他不要上路
作者:
kudoe (kir)
2014-07-29 13:10:00燈號確實變太快 但騎士應該有足夠時間反應煞車
兩秒就算時速五十也不能過完整個路口吧 那速度剎停應該會停到斑馬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