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ro (消滅黨國威權遺毒)》之銘言:
: 空軍士兵江國慶被誤認是姦殺謝姓女童的真兇,1997年遭軍方槍決冤死,2011年軍方認
: 錯賠償江母 1億餘元後,轉向涉刑求取供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軍官求償,但因軍方訴
: 訟策略錯誤,一審少獲賠3000餘萬元,外界原期待軍方能上訴二審補救,但卻傳出軍方
: 竟放棄上訴。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痛批:「太過分,軍方用人民的稅金來圖利陳肇
: 敏,不排除告發國防部長瀆職。」
: 陳肇敏等7名涉案軍官中,反情報隊前軍官鄧震環已與軍方達成280萬元和解,2012年間
: 軍方另向陳肇敏、前軍法室主任曹嘉生與江案檢察官黃瑞鵬等6人,求償8千多萬元, 6
: 人各遭求償1474萬元。
: 今年五月底,台北地院認定陳肇敏等人涉刑求取供,但承審法官曾益盛認為軍方不分疏
: 失程度,要求陳肇敏等人平均分擔賠償金,這種求償方式不合理,反而是陳肇敏與何仲
: 慶責任最大,應各負1/3及1/4責任,兩人各應賠3439萬元及2579萬元,但因軍方僅向 2
: 人各求償1474餘萬元,依法判決金額不能超出求償金額,因此僅判陳等 5人共應賠5955
: 萬餘元,其中軍事檢察官黃瑞鵬免賠。
: 民間司改會表示,過去開庭時就曾多次到法庭旁聽關心,早就發現軍方訴訟策略錯誤,
: 如今在陳及柯 2人部分少獲賠3070萬元,總賠償金額也少了2889萬元,原以為上訴二審
: 應可補救,不料軍方竟放棄上訴。司改會痛批,軍方沒有替人民看緊血汗錢,依法軍方
: 沒上訴的結果,二審能獲賠的金額只會比一審更低或和一審一樣,差額要由人民稅金來
: 付。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30/442401/
其實我覺得要求長官賠錢本來就是不對的事
不要說他是政府官員管這麼多
一般民間主管也管一堆不是自己的事
就像高捷現在虧錢,
是不是可以事後諸葛說,可以先把地掌握在手裡,過幾年配套做好在蓋捷運,
一樣幫助交通,還更省
但是這種事後屁話有什麼用,講的好像自己
思考很長遠
如果當年你是軍官,你活在那時代
你聽到你士兵強姦了一個女童你不氣?
當年DNA根本不流行
在那個時代客觀證據全是他你不會把他斃了?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