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2014-07-30 19:35:24幸好是警察得罪這幫少年
要是一般百姓不是連命都沒了
不然就是符合申請殘障福利資格
所以少年保護法一定要有除外條件
不是殺人放火都適用少用保護法
聚眾殺人砍人就要比照一罪一罰
聚多少眾 主謀就該罰多重
讓惡棍一次就玩完沒機會再害人 這才是真正重視人權
一旦超過某種程度 法律就沒有嚇阻效果了 左右都是死
作者:
opmikoto (MIKOTO)
2014-07-30 19:37:00法律是管好人不管壞人的 壞人就算法律在嚴他還是會做壞事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7-30 19:38:00
法律能不能管壞人是要看是否可以執行公權力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4-07-30 19:40:00台灣應該把刑事年齡下修到16歲,沒看一堆14~15歲就砍人的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4-07-30 19:43:00應該修到12歲
作者:
fin2008 (nature123)
2014-07-30 19:43:00有法律也沒用,要敢辦才有用
作者:
rayba (rayba)
2014-07-30 19:43:00法律就是壞蛋編寫的時候 , 法個屁律 ? 台中不意外啦
作者:
rayba (rayba)
2014-07-30 19:47:00幹 給我修法就把投國民黨的全凌遲 幹它媽一群智障通通切片送去鬍鬚張 半價賣啦
作者: z3728 (古菲) 2014-07-30 19:52:00
放過壞人就是間接迫害好人的人權,可惜人權團體腦不正常一群裝聖人卻是該下地獄的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