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問題問的很好
資本額、營業額的確都是可否成功申請電子支付的條件
不過我相信勝文一定用具有國際觀的視野
經過整體規劃來達到這經濟政策的推行
相關的配套就是國民黨成立夜市攤販管理公司
而這些夜市攤販來加盟這間公司,如此一來您所提的問題就迎刃而解
為了具有全球化的視野這公司名稱為
KMT Night Market Vendors Management Company
※ 引述《ROCKandROLL (認養代替購買)》之銘言:
: 本身工作就跟悠遊卡有關 我比較懷疑連先生當過董事長
: 但是好像不太熟悉公司的營運規則
: 悠遊卡小額消費特約機構必備申請條件:
: 1. 實收資本額$8,000萬元以上或年營業額$6,000萬元以上
: (以上係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及『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辦理)
: 2. 門市店數超過20家。
: 3. 平均客單價$200元以下。
: 4. 每筆交易不得超過$1,000元,每卡單日消費上限$3,000元。
: 我想悠遊卡公司也不太可能條件大修改去符合一般夜市攤販
: 想要整合整條夜市 更容易弄成擾民
: 在我感覺他好像都隨口說說就有人會幫他達成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