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會幹這種事會很訝異嗎?
台灣˙中華民國的法官都在嫖了 這新聞的主角只是個學生而已,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而且台灣的法官還在院內的法官會議裡頭坦承不諱就是有性需求 不行嗎?
況且 很多人都知道台灣˙中華民國的司法官訓練所 就是換換愛的的地方
考上司法官搞情婦(情夫)而沒被抓到的也有
所以 你們實在太大驚小怪了
法律系教授搞學校女學生的也有
這新聞這件事也不是無法抗辯 藉這件事也可以讓大家要好好學學吃幼齒的答辯技巧
這新聞的重點應該只有一個:就是新竹工科男太早洩了...
※ 引述《LedSmith (省電史密斯)》之銘言:
: 蘋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31/443583/
: 2014年07月31日17:34
: 台北市某私立大學法律系4年級準備升5年級吳姓男子(23歲),與剛從新竹縣某國立大
: 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畢業的宋姓男子(22歲),2人相約騎車環島,上月25日從台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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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利商店與少女會合,隨後在墾丁南灣路某民宿大搞3P,期間由於宋是處男,過於緊張
: 早洩,事後還給少女2000元紅包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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