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140801/2/4l8tq.html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8/01
2.公司名稱: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全國媒體
6.報導內容:昨晚高雄市苓雅區及前鎮區疑似不明氣體外洩引發爆炸,造成路面
坍塌及人員傷亡。
7.發生緣由:疑似地下管線氣體洩露引發爆炸。
8.因應措施:為安全考量已啟動緊急應變措施及區域聯防機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據媒體報導,本次事件是華運倉儲輸送丙烯氣體輸送至李長榮
大社廠,疑似發生氣體爆炸,然經本公司今日凌晨4點配合高雄
市政府消防局初步勘查,初步瞭解本公司地下管線外觀尚屬完
整,且丙烯是屬於無氣味的,與民眾反應的瓦斯味道不符,另本
次發生氣爆地點與本公司地下管線分屬道路兩側,距離10米以上。
目前全力配合高雄市政府進一步調查。
心得:
高雄市政府查到昨天榮化加壓送丙烯,可是對方沒有收到丙烯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