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前科狼性侵八歲女童 軟禁17小時

作者: yokann (歐洲)   2014-08-01 19:08:47
最近臉書上常轉一篇新竹之狼已假釋的文章
看了相關內容 真的是惡性重大
http://m.xuite.net/blog/joysewu/AAA/11119602
然而 就算不給他假釋 他總有刑滿出獄的一天
但後來發現 許多這種出獄後沒幾天又犯案
不是強暴 就是殺人 強盜 又再度傷害普通老百姓
我覺得這已經不是刑度的問題了
(照比例原則 強暴處死刑也不合理)
而是是否犯行到一定層級就要採取化學去勢等等措施
至少讓出獄後危險性下降
不然炸彈關二十年 出來後還是會引爆 機率太高了
到底有沒有解決的辦法?
作者: O10lOl01O ( ′▽`)   2014-08-01 19:09:00
逃離鬼島
作者: jointrick (加入騙局)   2014-08-01 19:10:00
應該要有強制治療.......無期限 直到治好 = =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4-08-01 19:16:00
美國有個條款要公佈住處 不能判死可以讓居民知道吧
作者: nekosandy   2014-08-01 19:24:00
那個新竹之狼 只是轉獄先做矯正治療三年 再去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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