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打火英雄殉職 市府開設捐款專戶

作者: markingpen (...)   2014-08-01 22:39:47
先聲明,感謝這些因公付出生命身體的英雄。
但有些地方有疑問
在先前東森購物專家俞嫺女兒的募款事件裡
公益勸募條例的主管機關是這麼表示的: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江國仁指出,依公益勸募條例第二條規定,
「公益」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故不得為特定個人發起勸募案件,東森
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以為特定個人名義募款,且未取得主管機關勸募許可,
即刊登有關勸募訊息並公布募款帳號,已涉及違反相關規定。衛福部已要
求東森基金會撤除相關勸募訊息及帳號,並將勸募所得依法返還捐款人。
不過,江國仁舉例,若民眾是看到媒體報導某人可憐,而私下捐款,當事
人是被動接受捐款,則不受公益勸募條例規範。」
以上的運作方式應該是:
政府機關或團體只能為公益(不特定多數人)發起募款,並需取得募款許可。
所以高雄市政府可以為氣爆事件的救災發起募款,但似不能為氣爆事件的特定人發起。
衛福部在這個關頭上,應該是不會出來自招白眼
但這涉及了法律執行的公平性問題
衛福部及高雄市政府都應該要有一個說法。
公益勸募條例是為了防止假公益真詐騙而產生的
立意良善,但立法相當粗糙,是一部「政府管太多」的代表性法律
只是法就是立了
問題很多
但一直都沒修
現在遇到這種事件該怎麼處理?
另外,高雄市政府面臨的矛盾是
為什麼只為殉職的公職人員募款?
如果不想要遵守惡法,為什麼不為其他死者募款?
※ 引述《SKILOVEYOU (我們愛你們)》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3.新聞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801/444469/1/4打
: 火英雄殉職 市府開設捐款專戶
: 2014年08月01日21:08
: 高雄市消防局打火英雄為全力搶救高雄氣爆,造成高雄市消防局苓雅分隊小隊長黃國棟、
: 成功分隊隊員王中、新興分隊隊員莊政潔和高雄市義勇消防總隊副總幹事黃尚強共4人不
: 幸因公殉職,考量殉職人員多為家中經濟支柱,且高雄市社會局已成立社會救助金專戶,
: 籲請民眾協助殉職英雄的家屬度過難關,捐款時也可指名特定殉職英雄。
: 以下是匯款方式。
: 戶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金專戶(匯款單備註:捐款81氣爆消防局殉職同仁,也
作者: judgement (卡哇邦嘎)   2014-08-01 22:48:00
作者: yukiyimi (蛙妹)   2014-08-01 23:07:00
因為這些殉職的消防員本來是可以遠離災區的,但他們卻奮勇的留在那保護大家,避免災情擴大!
作者: liuliuspa   2014-08-01 23:10:00
有俞後來有把募來的錢還回嗎?沒聽到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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