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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委員,你錯了!
中油公司工廠與公司設籍地不同是事實!
中油稅繳中央,污染留在高雄,統籌款讓台北得利也是事實!
中油每年上繳431億營業稅,在高雄卻只繳納房屋、地價、印花等6億餘元的稅款,這些都
是事實!
根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8條規定,各直轄市的分配金額依據營業額(50%)、轄區
人口(20%)、土地面積(20%)、財政能力(10%)計算而定。其中,「人口」、「面積」屬於
基本需求因素,「財政能力」是對市府財務管理獎勵,而權數比重最大的「營業稅」,則
是讓營業稅越多的縣市分配到越多統籌款;換句話說,企業在哪裡繳稅,就可以幫助該縣
市獲配到更多統籌款。
中油公司在高雄設有高雄、大林兩座煉油廠,每年創造1兆餘元的營收,但因為中油的母
公司設籍於台北市,其營業稅額全數申報於台北市國稅局,此1兆餘元的營業額形同台北
市創造的績效,也讓台北市在爭取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時,卻能以較高財政貢獻度爭取更多
的分配款,這根本不符合統籌分配的精神!況且,因為生產基地設於高雄,煉油等產生的
環境汙染、公安風險等無形成本皆由高雄承擔,憑什麼要求高雄市民無償承受這些責任?
中油不可能將煉油廠全數遷出高雄,但中油為何不將總部遷籍高雄?如果落籍高雄,則高
雄市目前每年約4兆的營業收入額,可再增加1兆,換算在統籌分配公式中,將可增加約30
億左右的統籌分配款。這是我長期的主張,也是落實公平稅收,符合統籌分配精神的作法
。
高雄正面臨重大的意外與不幸,刻下除了救援振災與相關復原工作外,也是檢視高雄是長
期面臨的財政不公、產業轉型等相關問題的時機。高雄是我的故鄉,為了高雄更好的將來
,我堅持為高雄爭取更公平、更合理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