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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委託維修檢測 榮化卸責中油
高雄731氣爆造成近300人傷亡,高雄地檢署分案追查氣爆原因,釐清究竟是管線老舊外洩
或是遭開挖破壞管線引爆,以追究刑責。據了解,李長榮化工(簡稱榮化)自向中油取得
此4吋管線所有權逾30年來,從未委託包商進行「陰極防蝕檢測」,甚至於高雄氣爆後對
外宣稱「維修責任」在中油,中油為恐涉入刑責,於2日晚間發新聞稿強調「管線所有權
人應負維修責任」,揭露榮化數十年未盡管線維修的真相。
台塑董事長李志村指出,丙烯管線外洩的可能有兩種,一種是管線年久沒有維修導致發生
自然腐蝕造成丙烯外洩,另一種即是挖破管線,而為避免管線自然腐蝕,石化廠會委由下
游維修包商採取「陰極防蝕檢測」,也就是透過加壓通電來維修管線,降低管線腐蝕發生
,「以台塑為例,台塑從港口到林園廠的管線都是委由中油統一發包給金茂公司處理,大
概每三個月到半年就會檢測一次。」台塑會付費給中油。
換句話說,榮化丙烯管線外洩除了可能外力挖破外,另一種可能就是年久失修,而這也將
是檢方追查重點。至於誰應該負起榮化4吋丙烯管線的「維修責任」,竟出現中油跟榮化
各說各話的情況。
管線維修責任,榮化推給中油
榮化於8月1日新聞稿中指出,「榮化擁有四吋管線的所有權,丙烯的輸送則由華運負責操
作,管線維護由中油負責巡檢保養,陰極防蝕偵測則由金茂公司」。然而,中油於8月2日
晚間7點55分以「澄清事實、還原真相」為由,提出三點聲明。
首先,中油強調該丙烯管線資產屬榮化且由榮化使用,無所謂高雄市政府在2日下午記者
會中所說的「讓管」,而事故發生時段,是由華運倉儲公司輸送丙烯給李長榮公司,他們
不會告知也沒有義務告知中油公司,因為中油公司當時非輸送單位,因此就沒有監控該管
線輸送狀況。其次,當天發生事故,中油公司前鎮儲運所安管人員在接獲通知,立即根據
標準作業程序的操作規定,在晚間22時20分左右關閉該區域管線閥門,並進行全面安全檢
查。最後,中油強調,丙烯管線不僅產權、使用屬於李長榮所有,而且維護檢修也是該公
司自己在做,「中油與李長榮化工之間既無維修合約,也從未收過維修費用。」
當以簡訊向榮化高層詢問「是否與中油簽署過維修合約或是曾經給付過維修費用給中油」
時,榮化高層並未回覆問題,僅傳來一份今年5月1日至5月8日的「陰極防蝕測量紀錄表」
,下面標註「事故位置管群之檢測站」,而檢測紀錄上面的檢測結果皆為「符合防蝕標準
」。
求證提供「陰極防蝕測量」服務的金茂公司,金茂公司一名主管表示:「在凱旋路那邊,
跟我們簽合約的客戶只有中油公司,榮化跟我們簽署的合約是針對大社工業園區的榮化管
線,發生氣爆事故的這區塊管線,從未接受過榮化委託。」
中油:榮化應自負維修責任
該名主管進一步指出,早年這些下游化工廠的管線都是中油負責鋪設建置的,後來因為民
營化處理,所以有部分管線的產權已經過戶給中石化、榮化等下游化工廠,所以有一些管
線的檢測箱是屬於同一個檢測箱,「以凱旋路為例,那邊地底下有3條管線,1條是中油產
權、1條是中石化產權、1條是榮化產權,而這3條管線的檢測站都在同一個檢測箱內,「
但是檢測箱內並沒有明確標示出哪個監測系統是檢測中油的管線,哪個監測系統是檢測榮
化的管線,因此每次我們接受中油委託檢測時,都會一次檢測三條管線,然後把數據資料
一併給中油參考。」
換句話說,榮化從頭到尾都未針對疑似丙烯外洩的4吋管線委託過金茂公司進行「陰極防
蝕檢測」,也從未與中油分攤過該管線的維修費用,就「占中油便宜」近30年?金茂公司
主管笑笑地說:「這樣說起來也沒錯。」而中油一名主管則強調:「個人管線個人維修,
中油從來沒有收過榮化一毛維修管線的費用,他們管線是否腐蝕,當然是他們自己要負責
呀,怎麼會對外講說維修責任在我們身上?請榮化拿出合約或是任何證據,證明中油應該
負起榮化該丙烯管線的維修責任,否則不要混淆視聽,負起該負的責任。」
3.新聞連結:
http://bit.ly/1oiQalf
4.備註:
幹,又都是They的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