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非天災,別再說"人禍"沒辦法避免傷亡了!

作者: alturiak (~)   2014-08-03 17:45:27
:
: 這邊依照時間點順序列出幾個問題,大家可以幫忙想想看以後怎麼做會更好:
: 1.民眾通報有濃濃瓦斯味,這時候已經暴露在危險當中
: 如果已經知道有化工管路經過的路段,是否應先假設任何可能性?
第一時間已經通知手上有資料登記的管線關閉(中油 中石化),李長榮這條政府根本
沒有資料,請問大大要怎麼關這條正在漏氣的管?
以前石化管線管轄權是經濟部,事發後經濟部才推說地方政府有主導權,再怎麼說這
條黑管就是只有同行跟業主自己清楚
: 2.數十台消防車出動灑水,這時候已經暴露在危險當中
: 在隨時會爆炸的狀況下,還不知道是什麼類型的氣體,消防弟兄在場不是很危險嗎?
因為多數情況是瓦斯,瓦斯閃燃的上下限可以用水霧稀釋來控制,瓦斯也不易累積
這是消防單位很有經驗的SOP。現場消防弟兄要是知道自己腳下有數噸的丙烯,撤都來不
及了。
: 3.請環保局來測試氣體類型和濃度,這時候已經暴露在危險當中了
: 在隨時會爆炸的狀況下,就算這時候測,測試人員也是身處險境,
: 而這時候已經有消防局小隊長表示濃度很高了,卻只能繼續用鼻子搜尋洩漏點,
沒洩漏點=沒辦法堵住。廠商沒說=不知道誰的管。不繼續找難不成放給他繼續漏嗎
光這點你就要知道第一線的人多無奈。
: 4.爆炸,許多未管制的路面很多人犧牲、管制的路面也有公僕犧牲
: 不夠了解下方管路、不夠了解氣體大量洩漏的涵蓋範圍、
: 地下道沒有氣體濃度監控系統在在,導致現場指揮人員無法做出正確判斷!
: 若第一時間,掌握地下道可能氣體類型,透過監測器掌握各路段地下氣體濃度,
: 應該就可以做出更正確的判斷,ex.正確封鎖氣體擴散區域、警消撤出路面
雖然已經被鄉民回到爛了,但我還是要稱你一聲先知好。最簡單得知易燃氣體成分的
方式就是廠商主動通報洩漏,下水道那麼多種,沒那麼容易知道是哪種氣體,當天就
傳出可能是瓦斯,乙烯,甲烷,乙烷,丙烯......最後才確認種類
易燃氣體唯二處理方法 一是擴散稀釋到安全濃度 二就是燒光光。已經累計到如此大
量的丙烯,就註定了稀釋是幾乎不可能的。丙烯在高於2%時於室溫就可以燃燒爆炸了
,根本沒有處理的方法。
我講結論,當某廠商沒有發覺洩漏如此大量的丙烯時,這爆炸就幾乎是註定的了
而沒有通報則是害慘了第一線的消防人員。即使有通報,這個量的丙烯也是得讓
它燒掉,但至少路上行人可以通通叫回去家裡躲。
至於你說的評估擴散範圍,這明顯就是馬後砲了
昨天北部瓦斯洩漏,有人敢說要撤離嗎? 封街封了多大範圍?
: 拜託,這些都是人可以做得到的事,不要再講得完全做不到一樣......
: 我只是希望大家幫幫忙監督政府,這些都是政府能力可及的部分!
: 不要再說廠商了,這裡是討論政府能做的部分,
: 你永遠不要期待廠商可以永遠不出問題,只能期待政府在問題發生時能夠做更好的處置,
: 如果你們覺得下次還是要警消暴露在"政府無知無能"營造出的危險環境的話,
: 盡量噓吧!反正我只能說,犧牲的都不是你們,所以你們無心檢討,
: 但請想想這些受難者吧!
政府處理工安議題 環評議題,最常碰到的就是廠商連帶民代一起施壓政府,為的就是
盡可能壓低成本負擔,減少繁複手續。你說政府能多做甚麼? 要是今天政府有絕對的
主導權,就會像今天花媽說的,所有廠商管線通通給我改道,不准經過市區
那你是否要拿相同標準去要求其他縣市政府比照辦理?
啥 其他縣市政府說做不到? 馬英九說現代化都市無法避免?
這時候你就知道有最大權力的是廠商財團還是政府了
抱歉又製造了一篇費文
作者: jun1981   2014-08-03 17:46:00
馬英九管好你的支持者,好嗎
作者: straggler7 (straggler)   2014-08-03 17:48:00
最該做的就是清查地下管路,可惜沒油水可撈....
作者: ionchips (ION)   2014-08-03 17:49:00
希望看花媽硬起來 看看中央會不會開始護航
作者: straggler7 (straggler)   2014-08-03 17:50:00
政治語言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08-03 17:51:00
統整管路,監控,不經住宅區…難度很高,尤其會被冠上阻礙經濟發展的帽子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4-08-03 17:54:00
9.2% captain highlight表示: 3個小時不夠你疏散管制嗎?
作者: Arthurseed (Arthur)   2014-08-03 17:57:00
要雞蛋裡挑骨頭誰不會? 事件總是會有需要檢討的地方
作者: lorleninmam (勞崙馬)   2014-08-03 18:10:00
我完全沒有提到"不檢討廠商",你是不是會錯意了?
作者: alturiak (~)   2014-08-03 18:12:00
ok 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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