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keqiang (李克強)》之銘言:
: 中國對生產安全事故的劃分
: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
: ,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
: 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 13年中國發生49起重特大事故
: 995人被追責,6名省部級干部、41名廳局級干部受黨政紀處分
: 這次昆山事件
: 至少是監管不力
昨天發生事情
目前第一波處分已經公佈,從昆山/蘇州市/江蘇省三級主官一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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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環保局長徐宇斌,安監局長張峻就地免職,分管副市長金銘行政降級處分,
連累長官部分,有
昆山市長陸軍行政記大過處分,市委書記管愛國黨內記過處分,
上級蘇州市長周乃翔行政記過處分,蘇州市委書記石泰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上上級江蘇省長李學勇警告處分,省委書記羅志軍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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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共產黨的做法,效率明快。
事實上,市政府裡面一定有一位副市長分管工業,
這種事一定要負責,然後再講其他局處單位的懲處。
就算再有背景,也會先被處分,將來再看看怎麼復出。
回頭看看高雄市政府,
首先通報部份看得出來當天從事發到爆炸之前,三個小時了,副市長都還不知情,
接著發生事情之後,分管副市長對於管線殘留物這種行業基本常識不但不知情,
還震怒別人不早一點講。。。
至於行政院與經濟部/工業局,最好他們一點責任都沒有啦。。。哎。
天佑吾國。。。高雄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