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上看到原PO原文回應的罰娼不罰嫖的言論
: 我就覺得 其實你根本不太懂歐美國家他罰娼不罰嫖的原始立意
: 以及台灣人偽善的性交易專區以外娼嫖都罰的可笑現狀
嫖客無罪 妓女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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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性交易合法化 本人持反對意見
原因就是 對於可用錢交易的性 會影響社會風氣 造成社會墮落
聽起來很清高是吧?
讓我們想想愛國獎券 想想簽注
台灣以前很瘋簽注 合法的買彩券 非法的買六合彩
全民運動 一夜翻身
其實開辦這玩意 政府一定是賺錢的 因為他做莊抽成 百賺不賠
但是當時社會風氣是如何呢?
小孩念數字 大家就跑去簽那個數字 去廟裡看香灰形狀像多少
車禍了 不是先救人 先看車牌號碼多少
整個社會風氣很糟糕
最後愛國獎券也停辦了 六合彩大家樂開始大力掃
當錢交易的性充斥著整個社會並且合法化時
對人民的價值觀會有很大影響的
你說就算非法還會不會有妓女? 當然有阿
但那並不構成需要開放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