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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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車說」 吳敦義釐清管線權責
高雄氣爆引發地下管線長年無人管理弊端,媒體更引用24年前公文資料,直指肇禍的管線
為時任高雄市長的副總統吳敦義所批准。吳敦義5日受訪時喊冤,指24年前買的車,轉手
後發生車禍,難道要怪當年的車主嗎?
高雄氣爆肇禍管線為李長榮公司在併購其他公司時自中油接手,而媒體揭發當時批准公文
的正是吳敦義。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更據此抨擊,直指吳敦義應該負責。
吳敦義在受訪時表示,依媒體所報導的公文,自己確實在當年依法核准中油的「挖路許可
」;但市政府工務局之下有「管線管理課」,專門負責管理事項;至於此次事故的責任歸
屬,則正由地檢署調查當中,將來一定會把事件源頭說清楚。
對於綠營立委指稱當年批准埋管線的市長應該負責,吳敦義表示,民國79年他批准的是中
油公司,和如今外界認為肇事的李長榮公司沒有關係,李長榮公司直到民國95年才因為收
購福聚公司才取得該管線產權。
吳敦義說,就像買車一樣,79年買了車,95年轉手了,現在發生車禍,難道要怪24年前買
車的人嗎?究竟應該由李長榮或是誰負責,相信地檢署一定會調查清楚,相信地檢署的調
查結果。
吳敦義更舉出陳其邁父親、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及的高捷弊案為例說,自己在市長
任內爭取中央補助高捷預算比例從二分之一提高到四分之三,但後來高雄捷運發生很多貪
腐及虐待泰勞等嚴重弊端,也要怪當初爭取中央補助的高雄市政府嗎?相信這個道理大家
一定很清楚。
對於陳其邁要求吳敦義配合調查,吳敦義說,要調查4、50年來的管線埋設,在他之後還
有謝長廷和陳菊2位市長,該負的責任不可能推卸。
至於管線埋設由誰核准,吳敦義直呼「那不可能是我核准的」。他更說,若管線埋設權責
屬於高市府,「那是合理的」,說明管線本來就是市政府權責,「過去是如此,今天也是
如此」。他更強調,自己手上現在沒有公文,沒有印象「一條道路的管線埋設要經過市長
親自核准」。
吳敦義也說,管線自4、50年前就缺乏管理,後來就逐漸建立了;民國79年是興建五輕,
在那時之前還有一輕、二輕等廠,過去管線經過之處大多是無人居住的地區,現在無法回
想為何當時會有那些管線,當年的管線都是中油處理,而市府工務局的「管線管理課」負
責管理。
3.新聞連結:
http://bit.ly/1ony1CN
4.備註:
扁維拉:2000年上場主投,2008換下場了,2014出了事還不是一樣找我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