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車禍肇事逃逸案件的破案率,北市警察局新訂定「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致人傷亡
逃逸案件獎勵金核發要點」。民眾只要提供具體事證,如親眼目睹、行車記錄器等,即可
獲得3千元至1萬元不等的獎金,明年元旦生效。
北市交通大隊統計,去年A1類交通事故(即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就有82件,其
中4件屬肇事逃逸,A2類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或逾24小時死亡)則有2萬691件,其中238
件為肇事逃逸。A3類交通事故(僅有財物損失)共1萬4176件,肇事逃逸占472件。
而今年1至6月,A1類交通事故有35件,雖無肇事逃逸,但A2類交通事故1萬168件,其中
117件肇事逃逸;A3類交通事故7401件,也有261件肇事逃逸。
交大副大隊長鄭守彬表示,相較於外縣市,北市肇事逃逸比率雖較低,尤其是A1類事故,
一般人較少肇逃,但若是A3類事故,有時只是車子停在路邊遭人擦撞,若對方沒停下來報
警處理,即屬於肇逃。
根據獎勵辦法,民眾若發現肇事逃逸行為,應以書面、行車記錄器等畫面檔案,或其他適
當方式,向案件發生警分局或派出所檢舉,並提供真實姓名、聯絡電話、住址、身分證字
號或護照號碼,以方便製作談話紀錄或調查筆錄。
交大表示,因檢舉而偵破案件者,致人受傷案件每案發給3千元、重傷案件6000元、死亡
案件則發給1萬元。2人以上共同具名檢舉者,獎勵金由全體檢舉人平均分配。鄭守彬表示
,獎勵辦法明年元旦起正式生效,明年度也已編列約30萬元預算因應。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88498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