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經部:丙烯納石油法 不恰當

作者: gmooshan   2014-08-06 10:56:21
※ 引述《voyagerking (畢凱在航海家號遇到亞契)》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經部:丙烯納石油法 不恰當
: 高雄氣爆凸顯丙烯等可燃氣體無法可管,事發至今「踢皮球」大戰未歇。儘管行政院定調
: 不立專法,但經濟部昨天表示,丙烯非能源,「傾向不修石油管理法」;經濟部認定的能
: 源管理範圍包括石油、煤炭及其產品、天然氣、核燃料、電能及其他經中央指定為能源者
: 。
: 能源局副局長吳玉珍指出,目前適用經濟部管理的管線,中油公司就長達三千八百卅一公
: 里,散布全省、離島;台塑兩百廿九公里,從台塑麥寮六輕廠一路到台北儲運所,每年固
: 定抽檢,耗費三千萬元。
: 吳玉珍說,將丙烯等石化產品納入石油管理法「不恰當」。她說,不論是石油管理法或天
: 然氣事業法,都牽涉能源安全,應回歸能源根本,「石化產品不屬石油管理法的管制範圍
: ,反而和消防、勞檢關係較密切」。
: 經濟部強調只管油、氣等能源,也反對修改石油管理法,但究竟相關衍生的石化原料產品
: 該如何管理?工業局副局長呂正華面對記者提問只說,「這個問題比較不容易回答,屬於
: 行政院層級」,未就產業督導機關角度回應。
: 也有知情官員引據勞動法令「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指出,第四條可燃性氣體定義,就
: 包括丙烯、乙烯等危險氣體。其中第八十條規定,導管不得設置在建築物基礎之下,對於
: 管線設置、供應到甚至槽車運輸等安全規範,均明列在內。
: 此外,繼周一召開「高雄市石化業者原物料輸運管線清查概況」會議後,經濟部一周內將
: 收集相關管線圖資,呂正華指出,將配合清查情況,再提出「協助地方政府加強地下工業
: 管線維護管理計畫」,經濟部次長沈榮津為總召集人,同時邀請消防、勞檢、環保、工務
: 等逾十個中央、地方機關參與。
: 3.新聞連結: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852594.shtml#104
: 4.備註:
: 全國最高行政首長前天開完跨部會會議後,做出三不宣示。
: 其中一不就是不立專法,認為當前法律就適用,稍微修改就能用。
: 結果現在經濟部又說石油管理法不適合改,
: 哇靠~~那可以跟全國人民講一下,到底現在那些除了民生必須以外的管線到底是誰管的嗎?
: 而且說難聽一點,中央前陣子說那些石化管線歸屬高雄市工務局"管線管理科"管理,
: 一個科 會有甚麼化工專業人才,連自己甚麼都不懂了,還要監督那些石化管線?
: 管個頭啦~~~~~被業者唬了都不知道勒~~
: 結果中央在災難發生後竟然不是把這種高度專業的東西承擔起來,
: 還再那邊跨部會 宣示三不政策勒~~~
爛死了 已經有勞動法令「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就不能再納入石油法管嗎?
如果不能一物兩法 那不會廢除勞動法阿 這些官員到底懂不懂法律阿
還是乾脆立法要市長負責好了~
作者: SuperUp (( ̄▽ ̄#)﹏﹏)   2014-08-06 11:00:00
踢給花媽 現在花媽要管 中央怕了露出真面目不給管啊 XD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08-06 11:02:00
因為石油法的主管機關是能源局..但是這不是能源石油法規定得很清楚包含哪些呀.第二條的名詞解釋就有..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4-08-06 11:07:00
是不是能源很好定義吧 丙烯是拿來燒的嗎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08-06 11:08:00
其實我不是很懂.為什麼這東西歸地方管有啥好反彈的難道是因為今天爆炸了出事情要究責所以不該歸地方??
作者: destroyfire (毀滅蒼炎)   2014-08-06 11:09:00
沒錯!!!人民最大!!!人民說什麼就是什麼!!!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08-06 11:09:00
XDDDDDDDDDDDDDDDDD丙烯是不是能源居然還要民意決定....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4-08-06 11:09:00
照這樣看, 能燒的產生熱量都該算能源了明明就是原物料,只是非常危險,但還是需要嚴格管制沒錯
作者: LaHu (光與影的交錯)   2014-08-06 11:13:00
這麼大宗的物資找不到一個管理的辦法 要說很會推還是說不容易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08-06 11:15:00
家用瓦斯管線用啥辦法這個就用啥呀
作者: hdjj (hdjj)   2014-08-06 11:16:00
推人民決定 改天來投票決定牛是不是植物好了
作者: hihimen (aa)   2014-08-06 11:18:00
也不是原PO說了算呀
作者: swpoker (swpoker)   2014-08-06 11:19:00
勞動法跟公共安全????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08-06 11:21:00
也不對..瓦斯是能源丙烯不是...
作者: sunlucky (高雄熱死人)   2014-08-06 11:22:00
原PO都說他是自閉兒了....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4-08-06 11:26:00
其實還有個東西叫乙烯更容易爆炸,應該地底傳送量更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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