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氣爆/吳敦義:出車禍要怪原車主?

作者: Alpha0428 (阿法..)   2014-08-06 16:26:12
我非常同意出車禍不該怪原車主
但是原車主沒和買車的人說車子那邊有改裝那邊有問題
這應該是原車主的錯吧?
※ 引述《Sharonchens (澈水明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UDN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高雄氣爆/吳敦義:出車禍要怪原車主?
: 副總統吳敦義被爆「任內核准問題管線」,他今天親上火線回應,並舉例指出,難道車子
: 轉手廿多年後出車禍,還要怪原車主?難道他當年幫高雄捷運爭取到四分之三補助款,後
: 來的高捷貪腐、泰勞剝削事件也要他負責?
: 吳敦義表示,他相信檢方一定會查清責任歸屬,也絕對會配合調查。
: 【中央社╱台北5日電】副總統吳敦義今天說,到底是哪一個單位應該負這次氣爆責任,
: 地檢署正依法調查中,誰應該負責,很清楚應該是要負責任。
: 電子媒體昨天報導,24年前公文曝光,公文日期民國79年12月18日,就在吳副總統擔任高
: 雄市長任內,批准核發中油公司開挖鋪設管線,地點和氣爆區完全吻合。
: 吳副總統下午出席「人間公益影展」受訪說,他在79年6月擔任高雄市長,是市政府依法
: 核准中油公司申請的挖路許可,「應該是(媒體)報導不會錯」,但工務局下有一個管線
: 管理科,專門負責處理這個事情。
: 他表示,79年就算高雄市政府核准,那是核准給中油公司,跟現在各方都認為肇事的李長
: 榮公司,是完全無關的;李長榮公司是在95年才收購了當年福聚公司的產權,「就像一個
: 車子一樣,可能是79年買的,後來到95年轉手,再過十幾年後發生車禍,那你要怪那個24
: 年前買車的那個人嗎?」
: 副總統說,現在到底是哪一個單位應該負這次氣爆責任,地檢署及各方面一定會調查得清
: 楚,誰應該負責,是李長榮公司或誰,「那很清楚應該是要負責任的」。
: 他表示,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他79年擔任高雄市長,也是爭取中央補助高雄捷運,從補助
: 1/2到3/4,所以後來高雄捷運得到中央補助款是3/4;可是後來高雄捷運發生非常多嚴重
: 的弊端、貪腐的弊端,包括泰勞被剝削的事件,難道那個泰勞事件的發生,也要怪當年爭
: 取補助款的高雄市政府嗎?這個道理大家一聽就清楚。
: 吳副總統說,管線埋設如果是高雄市政府核准,是合理的,說明管線本來就是市政府的權
: 責,「過去是如此,今天也是如此」。
: 他說,79年剛好開始做五輕廠,之前還有一輕到四輕,可以想像40、50年前的高雄,管線
: 所經過的地方大部分都是沒有人居住的居多,「我現在沒有辦法回想50年前或45年前,怎
: 麼會有一些管線,而當年的管線都是中油公司處理的」,市政府底下的管線管理科現在還
: 在,只要去查清楚就了解。
: 至於是否由他親自核准管線埋設,副總統說,挖一條道路的管線,會要到市長親自核准嗎
: ?「大概我沒有這個印象」。
: 有關管線登錄的問題,副總統表示,40、50年來都沒有做這個事,後來就逐漸建立了。
: 對於民主進步黨立委陳其邁說副總統要配合調查,吳副總統說,「我沒有所謂不配合或配
: 合」,只要查40、50年來管線的埋設,高雄市長經過好幾任,他之後有謝長廷、陳菊,中
: 間還有代理市長,很容易查,「該有的責任,不可能有推卸,也不可能不配合調查,一定
: 是百分之一百配合的」。
: 3.新聞連結: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851272.shtml
: 4.備註:
: 白海豚轉彎惹
作者: st890284 (st890284)   2014-08-06 16:26:00
你可以推文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4-08-06 16:28:00
說真的,你買二手車,真的要驗好再收車,出事是自己要扛的
作者: Orstor (..)   2014-08-06 16:29:00
車主亂改裝蹈至後面買的出車禍, 前車主要負刑責啊
作者: hihimen (aa)   2014-08-06 16:31:00
亂改裝....都交車驗完車的話,要負啥責?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4-08-06 16:31:00
你收車了代表你同意改裝,是自已要扛的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4-08-06 16:32:00
前車主賣車給白姓車主 白姓車主再脫手給謝 謝賣給陳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4-08-06 16:36:00
首先不該拿車比喻 車是會動的資產 管線是埋在那邊其次車子會被乘坐它的使用者固定保養管線上方是公共地區 經過的人車或一旁住戶 無法監控情況
作者: arnestus (ASTRO)   2014-08-06 16:40:00
同樣的事情 發生在一般公司 是發當時主管多要出來擔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4-08-06 16:40:00
結論 比喻太爛 邏輯不通 政客無誤另外 用私人資產來形容錯誤的公共事務決策 是不當的兩者所擁有的權利及影響的範圍 天差地遠他如果不心虛 是不會去走那一趟的 但實質的責罵就想避免
作者: bboyadie   2014-08-06 17:53:00
告訴你我會出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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