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oteng (山崎)》之銘言:
: 剛剛在臉書看到此影片
: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665816863496235&fref=nf
: 一位壯碩外國人(亞裔臉孔)在桃園客運上
: 因為自己和台灣女友坐過站,過站後才按鈴
: 所以氣呼呼找司機理論
: 罵半天也就是那幾句英文
: 最後沒人理他就想對司機動手
: 幸好靠著三四位長輩的勸阻才罷休
: (是說怎沒年輕人站出來?)
: 有沒有這位外國人很囂張,沒人肉搜的八卦?
我有個疑問。
在大眾運輸工具上對司機行恐嚇、威脅、妨礙駕駛、影響行車安全之行為,
難道不構成公共危險罪嗎?
公共危險罪屬於公訴吧?沒有檢察官關心嗎?
不知道有沒有人還記得國泰空服員被打,最後那個人被上銬帶走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