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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學妹不成殺其母 判刑20年定讞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4.08.06 03:08 am
男子李明哲追求王姓學妹不成,遷怒王母隱瞞她有男友,致他付出感情一場空,持刀刺死
王母,溺死三隻狗,再將人狗屍體裝入行李箱,藏在住家陽台,又預謀殺王女沒有得逞後
向警方自首。最高法院考量他自首且懺悔罪行,昨天判刑20年定讞。
老家在南投埔里的李明哲(30歲),單戀國中學妹王女多年,常到王家聊天、送禮討好,
但王女已有男友並到高雄工作。在台中工作的李,不時回埔里找王母聊天,維繫情誼。去
年聊天時王母透露王女曾帶男友回家,李明哲認為王母隱瞞此事,致他一直付出感情。
去年6月27日早晨,他假藉送王母早餐,進入王家後趁機抽出生魚片刀猛刺王母頸背25刀
致死。王家3隻馬爾濟斯犬見狀狂吠,李怕事跡敗露,將3犬抓進浴缸放水溺斃,將人狗屍
體塞進行李箱,清洗現場血跡,把裝屍行李箱藏在台中5樓租屋處陽台。
李打電話給王女謊稱已找人綁架王母,要求王女到高雄高鐵站見面,並與他發生性關係才
放人。王女答應後來驚覺有異,不接電話,李明哲見計畫失敗,向高雄警方自首,並承認
想約王女碰面一併殺害。
一審法院判李無期徒刑,二審台中高分院審酌李犯後懺悔認罪,自首並供出預謀殺人計畫
,顯非單純為了脫罪,改判20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最高法院支持二審看法,昨天駁回
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