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只核准中油 吳敦義:不關我事
蘋果日報
此次造成高雄大氣爆的管線,傳出是副總統吳敦義擔任
高雄市長時所批准。吳敦義昨喊冤說,他當年只核准中
油挖路,此次被疑肇禍的李長榮化工是多年後才收購相
關管線,跟他無關。他還舉例說,就像一個人買車,之
後轉手多年後發生車禍,「難道要怪當年買車的人?」
謝長廷則稱慚愧
《蘋果》昨取得副總統吳敦義在1990年高雄市長任內,
中油高雄煉油總廠向高雄市政府公務局養護工程處申請
在前鎮區凱旋三路(一心路到三多路)挖路埋管的申請
書,以及市府核准挖掘的許可證。申請書中顯示,中油
10月9日申請「左高長途油管汰舊換新市中心段工程」
,市府在12月15日核准發證。而此一地點和氣爆區完全
符合。
吳敦義昨解釋,當時他依法核准中油申請挖路的許可,
跟現在各方都認為肇事的李長榮化工無關,李長榮是在
2006年才收購當年福聚公司的相關產權,取得這些管線
,「就像一輛車子,1990年買的,2006年轉手,再過十
幾年發生車禍,你要怪24年前買車的人嗎?我想地檢署
和各方面會調查清楚,誰應該負責」。
而繼吳敦義之後擔任高雄市長的行政院前院長謝長廷昨
坦言,他感到慚愧,因為他任內也沒發現地下有丙烯管
線,這點他也是有責任的,不管是政治或是道德上的責
任。
謝長廷指出,這條管線是中油申請的,但若是以油氣申
請卻輸送丙烯,不管是賣給榮化或是租、借給榮化,這
都是合法掩護非法的,這點中油的主管機關經濟部就要
負責;謝長廷認為,這條管可能是違法的,所以就沒按
照規定來核備,所以才會有人說「連管線都搞不清楚,
這是國家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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