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kommen (Jr.)》之銘言:
: 陳菊 (花媽) 市長
: 4 Mins
: 向市民朋友說明,石化氣爆災害發生的現場,工務局同仁手中確實沒有李長榮公司管線的
: 資料,這一點是確定的,李長榮公司並沒有向管線主管機關申報相關圖說,我們的確沒有
: 說謊!
: 然而,市府內部機關橫向聯繫不足,資訊未完全整合,這是嚴重的失誤,我們必須深切嚴
: 肅檢討。在此,我也代表市府向市民道歉,我們必定深切檢討相關機制,力求政府眾多不
: 同部門間的資訊整合更加完善,再次向市民道歉!
: https://www.facebook.com/kikuChen?fref=nf
鍵盤專家來回應一下
高雄市內的產業都是政府核准的,產什麼 需要什麼原料 理應都知道,也應該去了解
市內有一座化工廠,需要丙烯不可能不知道吧?
丙烯也不是自產的,需要運送,如何運送? 還是廠內有聚寶盆會冒出來?
用車子槽送需要登記,如果沒經過槽送,那就是有管線輸送,不需要查明了解?
市政府的責任在哪裡?
工廠管理輔導法:
主管機關權責劃分如下:
一、中央主管機關:
(一)工廠管理輔導法令及工廠設廠標準之擬訂或訂定。
(二)全國及各行業別工廠之調查。
(三)申請抄錄全國工廠登記資料之核准。
(四)擇定行業別,對工廠實施輔導。
(五)違反本法規定工廠處理之查核及督導。
(六)科學工業園區、加工出口區、自由貿易港區、農業科技園區及其他
經行政院核定之特定區內工廠之設立許可、登記、管理及輔導。
(七)其他與工廠管理相關業務之輔導及監督事項。
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一)辦理工廠設立許可、登記及其撤銷、廢止。
(二)轄區內工廠之調查。
(三)申請抄錄及證明轄區內工廠登記資料之核准。
(四)轄區內工廠輔導之實施。
(五)轄區內工廠違反本法規定之處理。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之次日起十日內,應向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製造、加工或使用之危險物品。
前項危險物品之範圍、種類、管制量及其申報之內容、期限、方式、程序
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應善盡安全管理責任,如發生重大環境污
染、重大工安事故,致嚴重影響鄰近工廠或民眾安全者,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得命其停工並改善之。工廠於停工原因消滅後,得向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復工。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第一項之工廠資料建檔列管,並轉知有關
機關。
工廠使用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再利用之易燃性廢棄物為原料
從事製造、加工者,應按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該廢棄物之
種類及原料儲存量。
前項應申報之內容、期限、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第一項工廠資料應建檔列管;其發現工廠之
原料有異常囤積時,應即通知原核准或許可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有關機
關處理。
第一項工廠之原料漏溢或燃燒致有污染環境之虞時,主管機關得指定範圍
,限期令其清除、處理;屆期仍未清除、處理者,該範圍內之原料視同廢
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理之。
簡單找幾個法規都知道市政府問題很大,
還24年幽靈管線,歷屆高雄市長都在幹什麼?
八成中央,我怎麼覺得應該是八成地方要負責,
每個月回報原料儲存量是回報給誰?
榮化的炳稀是聚寶盆生出來的一點都不奇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