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點台北市政府做的是正確的
柯文哲說過:「在這社會什麼對錯其實很清楚,
只是在這個國家對的事情沒辦法去做,而錯的事情一直在做。」
為什麼住宅區還要再分類
就是為了居住環境品質
根據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台北市政府網頁
http://www.planning.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46&Page=2102&Index=5
第三條 本市都市計畫範圍內劃定下列使用分區:
一 住宅區:
(一)第一種住宅區。
(二)第二種住宅區。
(三)第二之一種住宅區。
(四)第二之二種住宅區。
(五)第三種住宅區。
(六)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七)第三之二種住宅區。
(八)第四種住宅區。
(九)第四之一種住宅區。
其中
只有(一)第一種住宅區 是不能做零售的,其他分類的住宅區都可以
而且大多會依照面臨道路寬度去考量,目的就是要有良好的居住環境
附上法條內文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第四條 前條各使用分區劃定之目的如下:
一 第一種住宅區:為維護最高之實質居住環境水準,專供建築獨立或雙併住宅
為主,維持最低之人口密度與建築密度,並防止非住宅使用而劃定之住宅區。
這一點我要說台北市政府做的好,請不要被媒體標題內文騙了
明明有那麼多種住宅分區
就是為了提高居住環境品質
特別是許多機車行往往都都霸佔騎樓與人行道
還有一些小混混叼著菸在回收機油與機油罐那邊打鬧
辛苦一輩子存了一點前,多次尋尋覓覓找房,好不容易很下心來背了n年房貸
然後要一個亂搞的鄰居開店把環境
這樣放縱開店亂搞是正確的事?
另外一個不算八卦的八卦就是
住一的容積率是最低的
反而編號越後面的加容積獎勵之後總容積率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