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蔡大記者,你要不要先會一下你之前寫的中油違法施工?

作者: sula54 (A君)   2014-08-08 09:53:20
※ 引述《seyna (左岸琴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中油合法掩護非法 偷渡石化管線進住宅區
幫忙補充一下,這位記者是【蔡慧貞】,
就是8/4寫【李長榮共犯 中油違法施工下水道釀災】的同一記者....
: 高雄市政府官員進一步指出,除了此次發生氣爆的榮化丙烯輸送管線,是由中油公司非法
: 夾帶進民間石化業者的特種工業管線進入高雄市前鎮區和苓雅區的住宅區外,到底還有多
: 少條中油的石化管線是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鋪設進高雄市的住宅區、商業區,之後又偷偷
: 賣給民間業者,恐怕有待中油自己說明白。
: 非公用石化管 法律明訂禁止經過住宅區
: 依據「都市計畫法」及「市區道路條例」規定,具高度危險、非公用事業用的石化管線,
: 僅能設置在特種工業區內,不得經過住宅區與商業區;但是為了民生需要,公用管線允許
: 經過住宅區、商業區等,如加油站油氣管、天然瓦斯管線等,該規定目的正是為了避免高
: 危險性的有毒石化氣體因營利理由,任意進入人口密集區域,影響都會區內居民的生命財
: 產安全。
我們再來回顧一下記者大大在那篇【李長榮共犯 中油違法施工下水道釀災】怎麼寫的:
「高雄市政府連日清查發現,中油在1986年向高雄市政府申請路權埋管,直至1990年施工,
根據中油公司3日提供高雄市政府的當年3條管線施工設計圖顯示,3條管線理應呈現ㄇ字
型方式避開該路段的雨水下水道箱涵施作,但就氣爆後現場勘驗,赫然發現中油鋪設3條
管線時,竟然是打穿雨水下水道箱涵壁,將3條管線穿入附掛在箱涵內部的上方,高雄市
政府官員指出,中油的作法明顯是違法施工,因為雨水下水道箱涵內是不能附掛任何管線
的。」
好吧,以現在的新聞狀況,蔡大記者,或是提供你資料的【高雄市政府官員】,
要不要出來先說明一下「中油違法施工,管線穿箱涵」是寫錯了,
再來飆「石化管線進住宅區」的事?
(PS. 如果後來發現石化管線埋管時當時那裏不是住宅區,
我看蔡大記者寫的東西以後我都會打問號了....)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08-08 09:54:00
看到風傳媒寫的就可以直接END了
作者: yyan1218 (今天下雨了嗎)   2014-08-08 10:02:00
1樓哪時要吞隨身碟 XD
作者: sula54 (A君)   2014-08-08 10:05:00
google時代,寫東西其實很容易查...我大概搞懂是啥恩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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